公司是解决坏账问题的极为重要的一步,但要实现预定的目标还存在一些关键障碍。
1.法制体系不健全。在中国,最终的债权人是中国居民(即个人储户),但实际贷款合同通常只涉及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两方,这就导致产权不清晰,贷款义务不明确。即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确定,中国在破产程序和止赎权方面的规定也还不够有效,并且很难实施。法制体系不健全是处理不良债权问题的一个重要障碍。
2.资本市场不成熟。如果要做到以最低的成本来最有效地解决银行的坏账问题,就需有一个高收益债券(坏债)的流动性市场。但中国的资本市场还处于婴儿期,在上海和深圳两大股票交易市场上,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有大约900余家(而中国的企业总数有30万家),市值仅占GDP的25%。国内的债券市场也仅限于长期政府债券,而很少有任何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进行大量交易。这就给银行坏账证券化和在二级市场处理非流动性资产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3.政治风险。最终,回收贷款和处理坏账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中国国有企业重组的进程。由于在很多方面不良债权的处理和国有企业重组是密不可分的,所以这项工作的推动需要强大的政治意愿和决心。举例来说,强迫国有企业偿还过期银行债务可能会引发企业破产和失业激增,这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容忍度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机会之窗显然,中国在银行体系重组问题上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由于1997 1998年的亚洲经济危机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破产,人们普遍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前景十分悲观。普遍的意见是,不良债权比例过高会迅速引发中国全面的银行体系危机,导致货币贬值和经济衰退。
我坚持认为,尽管银行体系存在着诸多严峻的问题,中国还是完全有能力且有资源去解决它的。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就银行体系重组来说,机会之窗仍然在向中国敞开。
首先,基于银行的国有化和政府对储蓄安全的隐含担保,使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依然存在。银行国有制固然是大量不良债权产生的重要根源,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形势动荡不安时,它同样也是中国广大零散储户信心的源泉。我们可以看到,在其他国家,政府在银行体系出现危机时常常采取将问题银行“短暂国有化”的办法,来增强公众的信心。在中国,大多数居民认为银行倒闭的可能性很小。无论是对是错,大家似乎普遍相信政府会出面挽救破产的银行,尤其是那些大型的国有银行。
政府近来对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的处理办法也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信心。自1996年以来,有三家较大的金融机构宣布破产,它们是:中国农工联合体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开发银行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上述情况中,政府从一开始就承担了向零散储户支付存款的责任。中国对粤海企业集团的成功重组更是大大增强了公众与投资者的信心。
其次,中国可以避免由银行问题引发的财政危机。根据广义定义,中国公共债务的初始水平在1998年底仅为GDP的24%,按照国际标准,这是相当低的。另外,中国国内储蓄率高达GDP的40%,这意味着如果财政赤字出现暂时的增加,即使是大幅度的增加,国内融资以弥补赤字也不至于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其他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往往面临着银行体系危机和国际收支危机的双重挑战,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的处境要好许多。中国有更多的余地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外币债券来融资。更长远地看,人口增长与年龄构成趋势的变化,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银行)大规模民营化的进展,中国缩减国债的空间可以进一步拓宽。因此,银行体系重组的成本并不必然会对中国长期的财政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
再次,中国的国际收支依然稳健。在其他几个银行体系存在问题的东亚国家,如泰国和印度尼西亚,货币危机引发了严重的经济衰退和银行净外债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