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等诸多方面帮助增加银行的长期价值,即真正实现已隐含在目前股价之中的较高“价值成长”预期。只有以相对于公开市场较低的价格进入,战略投资者才能够合理分享其帮助增加的价值(见图2)。
第五,与一般公众投资者不同,战略投资者除了投入金融资本,更投入了其他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本,后者在金融服务行业是最宝贵、最稀缺的资源,应通过合理的投资回报予以补偿。而且非常重要的是,战略投资者通常有3年以上的锁定期,承担了一般公众投资者所没有的流动性风险。比IPO较低的进入价也包含了对流动性风险的一种“补偿”。
图2战略投资者将改善中国银行机构的股本回报总之,国际战略投资者为中国的银行带来了明显的短期利益和中长期的潜在“增值”效应,所以战略投资者通过较低的进入价格以分享部分未来“溢价”,是合情合理的“公平买卖”,并无所谓的国有资产“贱卖”问题。何况,因为较长的投资锁定期,国际战略投资者只是账面上得利而已,并不能立即套现,国际战略投资者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继续承担着中国作为一个转轨经济国家固有的宏观经济周期风险、银行体系的特殊政策风险、中国银行机构的各种经营风险和股票市场高度波动的风险。不能只看到外方可能赚了钱,就产生一种不痛快的不健康心理。如果外方赔了钱,我们才真正有理由担心,因为这意味着我们的银行改革没能达到预期效果,让投资者亏了钱,当然亏得最多的还是汇金和财政部这样的政府控股股东。一个不能忘记也非常令人欣慰的事实是,正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国际战略投资者的贡献,国有大股东 汇金和财政部 在交行和建行等机构所持股份的“市场价值”已经大大高于原来注资时的投资成本,获得了最大份额的回报。这是一个理想的“双赢”结果,符合中国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