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年,魏国分三路进攻蜀汉。魏将邓艾抄小路攻入蜀中,后主刘禅派诸葛亮之子诸葛瞻阻击邓艾,没想到诸葛瞻却战死在绵竹。通过这道防御后,魏军直指成都,而姜维率领的蜀军主力还在剑阁驻守。刘禅连忙召集大臣们开会商议,意见无非两条:投降或者逃跑。光禄大夫谯周力主投降魏国,刘禅采纳降魏的建议,反缚自己双手出城投降邓艾,并根据邓艾的命令,下令蜀军全部投降。蜀亡后,刘禅移居魏国都城洛阳。一天司马昭与刘禅喝酒,特地安排乐师演奏蜀地音乐,刘禅的随从听了都很难过,刘禅却仍然喜笑颜开。后来又有一天,司马昭问刘禅:“颇思蜀否?”刘禅回答说:“此间乐,不思蜀。”
“乐不思蜀”,千百年来,刘禅一直因此被人斥为“扶不起”,刘禅这个本名也因此被阿斗这个小名所取代。不思进取、贪图享乐,阿斗简直成了怯懦、没有进取心的代名词。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研读这段历史,作为三国中最弱的一方,“扶不起的阿斗”刘禅能领导蜀国四十一年,而且难能可贵的是,最后虽然成了亡国之君,却能够得享天年,这很不简单。也许,阿斗并不是扶不起的。
在说刘禅投降这事之前,先来看看当时蜀国所处的环境。魏国占据了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东吴占据着除四川以及云南、贵州的部分地区之外的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蜀汉政权只保有区区的四川以及云贵的部分地区。这也就是说,魏国占据了全国十之七八的地盘,剩余部分东吴也占据了大部分。从实力对比上看,打是打不过了。而当魏军直指成都时又是什么情况呢?逃的路线无非是弃成都而进南中,或者投靠孙吴。但南中地区,也就是四川南部及云、贵部分地区情况复杂,且少数民族聚集,不见得就能立住脚。去投靠孙吴,先不说人家会不会收留自己,就是孙吴自己也不见得能自保,投靠孙吴的意义并不大。因此,打无可打,退无可退,投降未尝不是当时的最佳选择。
确实投降之后蜀国即亡,但老百姓却能减少灾难,更何况蜀国本就逃不开灭亡的命运。这话不是我说的,是诸葛亮说的,他在《后出师表》中,曾清醒地指出:“然不伐贼,王业亦亡。惟坐而待亡,孰与伐之?”除去魏、吴的咄咄相逼,蜀汉政权还面临着少数民族的顽强抵抗以及四川土著势力的顽强抵抗。诸葛亮这样的“超人”都无力回天,所谓“七出祁山”也只是避免“坐而待亡”的权宜之策。
在这样的环境下,刘禅的选择不见得是完全不可取的。刘禅宁愿背负骂名也要投降,乃“全国为上之策”。在国家人民去留之际,刘禅更注重国人现实利益,并没有与对方做无谓抵抗,虽然留下了千古骂名,却让蜀国人民免受战争之苦,这算不算“舍小家为大家”呢?再者蜀魏之争,只能算是“人民内部战争”,又不是“抵御外敌侵略”,因此没有必要成为上纲上线的“民族大义”。
刘禅虽然是亡国之君,但亡国不是他之罪,更非他所愿,没有任何一个皇帝愿意自己亡国。虽然刘禅最终选择了“自缚投降”,在那样的情形下换做是我们又能如何?号召人民奋力抵抗?有抵抗的余地吗?痛骂魏国“帝国主义侵略”?有用吗?即便是战死、英雄般倒下又有何用?除了给中国历史留下“光辉一笔”之外,能够解决当时百姓即将为鱼肉的问题吗?能够对蜀国起到哪怕是一点有“建设性”的意义吗?
中国几千年历史朝代更迭,所谓“逐鹿中原”,大都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舍得一身剐很容易,但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拼自己的命,别拿他人的命做挡箭牌。可又有多少所谓“正人君子”,打着“仁义道德”的幌子,卖着“百姓”的命,保的却是自己的荣华富贵。虽然刘禅在历史上显得那样“没有气节”,但他却给了蜀国人民最大的利益:“民生”,难道这不是一国君主应该为之奋斗的首要目标吗?在危难关头,舍弃自己而使国家人民得以保全。如此决策,比那些为了一己私利,就不断地鼓动老百姓为自己卖命的人不知要强多少。在这一点上,刘禅比南唐后主李煜强多了。
当北宋大军杀来之时,李煜先是数次派使者请求退兵未果。宋太祖开出条件:只要李煜自降就不大兴伐兵。这位写“朦胧诗”的高手皇帝态度坚决,发动了他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战争。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号召百姓捐钱抗战,而事实上他自己尚有百万银子的私房钱,说是“保卫祖国”,其实是保卫自己的享受。南唐军民的拼死抵抗终于没能阻止宋太祖统一的步伐,金陵城终究还是破了。此时,李煜的“民族气节”全无,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他以历史上规格最高的投降--肉袒(裸露上身),出城向宋军跪倒乞降。“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从李煜这首《破阵子》可以看出:山河失去了,我不在乎。家国破了,我也不心疼。只是身边的美人啊,让我惦念。那么多南唐臣民奋死保卫的不是家国,而是他李煜的美人。
再来说说“乐不思蜀”。首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刘禅是否真的是“纨绔子弟”?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只有清楚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更深入了解特定语言和行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