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代序:中国乡土建筑的世界意义(陈志华)(4)

浙江民居 作者:李秋香


中国农民历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信仰,有的只是实用主义的泛神崇拜。

实用主义的泛神崇拜也大大丰富和提高了乡土建筑。中国农村里,真正的佛寺道观是很少的,偶然有几个,也大都混到泛神崇拜里去了,如来佛和痘花娘娘、鲁班先师并肩而坐,元始天尊和土地公婆、柳四相公、牛王爷、药王爷以及一些不知其名的土偶共处一堂,同享一柱香火。和这种现象并存的,是有许多非佛非道的神灵享有的庙宇,例如土地庙、龙王庙、三官庙、山神庙、蝗虸庙、妈祖庙、临水夫人庙等等,其实大多也是在神坛上供着各色各样的“神”,甚至有来历不明、出身暧昧的什么“神灵”。神灵杂,庙宇也就多,有些不大的村落,竟有大小庙宇几十座。有些跟百姓关系好一些的神或者威力无边的保护神,到处都有庙,例如三圣庙、关帝庙和观音庙。

庙宇有大有小,大的是巍峨堂皇,楼台重叠,甚至可能有一座戏台,一座宝塔,小的不过只容得下一块神名碑罢了,但大多也一丝不苟,精雕细刻,很精致。它们都是村落里的艺术节点,大都位置在显眼的地方,对村落的面貌有很大影响。

宗法制度、科举制度和泛神崇拜在最大量的居住建筑里也有鲜明的烙印。宗法制度主要表现在住宅的格局型制上,包括长幼有序和禁锢妇女的内外之别;科举制度主要表现在门头、匾额、楹联、桅杆和书斋别厅上,以及装饰题材和建筑的风格上;泛神崇拜则一方面表现在住宅里土地神、门神、灶神、行业神、各种庇护神等等的神龛布局上,另一方面表现在风水迷信上。这些也都同样有助于认识中国农业文明时期独特的文化历史。

总之,宗法制度、科举制度和实用主义的泛神崇拜给中国乡土聚落带来了大量艺术水平很高的建筑,这些建筑就是这些制度和崇拜的最生动的历史见证。正是它们,无论在结构技术上、功能型制上还是艺术风格上,都是中国传统乡土建筑最典型、最高水平的代表作。这三大类辉煌的建筑又是中国所独有而为世界其他国家所无的。

同时,中国的兄弟民族,它们各有自己特色鲜明的文化和生活环境,表现在他们特有的建筑类型上,如寺庙、碉楼、鼓楼、风雨桥、芦笙坝子等等,它们各有自己独特的型制、技术和艺术。

因此,中国农村乡土建筑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大大超过了外国。保护好这些乡土建筑遗产,是我们中国对世界文化遗产一项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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