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打出了世界上第一口油井。世界能源版图的“墨西哥湾时代”来临。从此以后,在150年的时间里,石油工业已经改写了人类历史和世界政治经济的版图。在石油工业发端之初的50年里,标准石油公司无疑是美国石油的主角。这家以洛克菲勒为首创建的石油公司一开始就标榜它们的石油产品是可以信赖的“符合标准的产品”。面对当时市场混乱,恶性竞争的景象,洛克菲勒用了9年的时间就几乎统一了美国的石油产品市场,控制全美90%的炼油业。这个石油帝国的迅速扩张令人瞠目。1882年,洛克菲勒创建了世界第一家托拉斯 标准石油托拉斯,并把总管理处迁到纽约。1888年,公司开始进入上游生产,收购油田。1890年,标准石油公司成为美国最大的原油生产商,垄断了美国95%的炼油能力、90%的输油能力、25%的原油产量。标准石油公司还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到了19世纪70年代末,美国90%的出口煤油都是经过标准石油公司之手。“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标准石油公司此时已经被盯上了,成为美国政府反托拉斯的头号目标,并在1911年被美国最高法院拆解成34个独立公司。其中最大的一个就是原先的控股公司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即后来的埃克森石油公司;纽约标准石油公司,后来成了莫比尔石油公司;标准石油(加利福尼亚)公司,后来成了雪弗龙公司
20世纪初期,汽车在西方开始大规模普及。一战期间投入使用的机械化武器凸显了石油的战略地位。同一时期,全球石油工业的“七姐妹”(埃克森、美孚、海湾石油公司、德士古、加州标准石油公司、英国石油公司、壳牌石油公司)逐步形成。石油定价也从起初的有限竞争逐渐形成由上下游一体化的大型石油公司的内部转移定价。
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石油公司在苏格兰签订《“按现状”协定》The "As-Is" Agreement of Achnacarry),划分了各自公司的市场范围和份额,瓜分了美国之外的全球石油市场,并规定了全球石油供应的定价方式,即不管石油的产地为何处,其价格一律按照由美国市场决定的墨西哥湾离岸价加上从墨西哥湾到交割地的运费来决定,其他一些主要的石油公司也接受了该协定的规定。同年,美国、英国、法国和荷兰四国政府和石油公司签署《红线协定》(The Red Line Agreement),划分了石油公司的开采领地。这些公司共同组成了世界石油产业的国际卡特尔。
随着中东地区产量的不断增加和欧洲市场对上述定价方式的日益不满,“七姐妹”于1947年对爱克纳凯利协定的定价方式做了微小的修改,增加了从波斯湾到交割地运费的选项,即油价也可以由墨西哥湾离岸价加上从波斯湾到交割地的运费来决定。“七姐妹”定期公布石油价格,作为向资源国交税的基础。这一时期的贸易合同为长期合同(包含数量和价格)。这一时期的国际石油市场主要受“七姐妹”公司控制。以1950年为例,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壳牌、海湾石油四大石油公司的产量占世界石油市场份额的82.6%,前七大石油公司产量占世界石油市场份额的98.3%。
西方石油公司主导石油市场引起了产油国的对抗,也催生了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的建立。实际上,二战以后,大量的独立石油公司进入石油市场,获得石油特许权的公司数量从1953年的33家增加到1969年的337家。新进入的石油公司加剧了石油市场的恶性竞争,而西方的石油卡特尔为了维持市场份额也大幅度压低油价。石油价格暴跌导致中东产油国的石油收入锐减。面对这种情况,产油国政府开始坐不住了。1959年4月召开的第一届阿拉伯石油大会强烈谴责国际石油卡特尔的压价行为,并要求西方石油公司稳定油价,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