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下游产业仍然为发达国家的石油公司所垄断(王波,2008,第45页)。这些石油公司购得石油后,对其进行加工并转售给消费者,他们从中获得买卖价差(乘以交易量)作为其利润,其库存量控制、交易量控制和对应的买卖价差决策出清市场。而OPEC从没有深入渗透到全球石油市场,西方石油公司在确保产油国石油销售方面,仍然扮演着支配者角色(毛杰里,2008中译本,第113页)。同时,作为贸易中介的国际石油公司也广泛地作为期货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从期货交易中赚取利润。但NYMEX的统计将其归为商业交易者,这可能是我们进一步分析的主要突破口。
为分析投机对油价的影响,我们可区分两种情形:一致预期和非一致预期,下面分别进行讨论。首先考虑一致预期情形。假设公众(更准确的说,国际石油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预期油价将按照某一规律上涨,持有石油期货的生产商或套期保值者均不愿意以低于预期的价格出售合约,投机者也不情愿以高于预期的价格买入合约,因而不存在投机抬高油价的情形。再考虑非一致预期情形。假设石油生产者或套期保值者预期油价将下降,但投机者却认为油价将上涨,于是以二者预期的某种中间价买入合约,假设投机者预期正确,油价确实上涨,投机者获利,但其买入阻碍了油价的下跌,使其回归均衡值;如果套期保值者预期油价上涨,而投机者预期下跌,于是以某种中间价卖出合约,如果油价确实下跌,则其卖出阻碍了油价的上涨,如果油价确实上涨,则缓和了上涨速度。由此看来,投机行为抑制了油价的波动,而非相反。但这一作用只能微调市场不平衡,如果资产价格系统地偏离基本面,则不能指望对冲基金等投机行为可将价格推回至市场均衡价格(Stulz,2007)。
那么,系统性的偏离何以影响油价?只要市场形成油价单方向持续波动的预期,系统性偏离就产生了。如果存在普遍的石油价格上涨预期,消费国、石油公司等在正常消费之外,会增加其石油储备或库存,以从油价上涨中获得资产收益,而石油公司也可能通过销售来增加收益,如此供给量减少,需求量增加,油价将真实上涨,反而进一步强化了预期,导致油价的持续上涨;但随着储备和库存量的增长,以及高油价激励的新增产量不断增长,市场预期最终会改变,油价下降预期会推动库存量的释放,以减少资产损失,又形成持续的油价下跌。以上自我实现的预期形成了油价的系统性偏离,它并不是由投机驱动的,而是由石油兼具的资产性质决定的。
在以上油价波动过程中,商业性交易者就不仅仅是将期货市场作为套期保值的场所,他们在一定意义上“异化”成为投机者,而不仅仅是石油生产者或消费者,期望从石油资产的价格波动中获得资产收益。这些“异化”投机者的主要投机手段就是调整库存量,将超出其使用的部分石油囤积作为投机资产以牟利。虽然这方面的证据很难获得,但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时美国石油公司的囤积、暴利和当时油价的暴涨与此基本一致。针对本轮油价上涨,在U.S.SENATE(2006)的报告中指出,当前的石油市场出现了高油价和高库存量同时共存的现象,“改变了历史上石油价格和库存之间的关系”。克鲁格曼(2008)也认为,投机行为能对油价产生持续影响的惟一途径是,它是否会导致石油囤积现象的出现?如果仅将对冲基金等定义为投机者,其市场交易策略主要是在买入合约后的第二周卖出到期合约,并随后重复这一交易(Hamilton,2008),一般并不拥有石油库存,其对抬高油价的影响应该是很微弱的。长期来看,投机行为对油价上涨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没有显著的证据证明投机是油价上涨的推动力。套期保值资金和投机资本进入石油期货市场只是石油市场供需紧张的结果,而在短期,这些资金的流动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