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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碳封锁”(4)

自救图强:后危机时代的中国崛起 作者:王俊峰


如果从效果来看,发达国家的这种决定无疑是短视的。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有很多平台可以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责任分配问题进行友好的磋商和探讨,而征收“碳关税”对此非但毫无益处,反而是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推向了对立面。如果欧美等发达国家真是为了敦促发展中国家落实减排措施,适应低碳、绿色经济的发展,推出“碳关税”不仅不能实现此目的,可能还会“逼良为娼”,导致发展中国家大规模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引起全球贸易大战。

可见,发达国家重提“碳关税”,真正的目的不在于实现减排,而是想通过“绿色屠刀”执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在本系列图书之《大国博弈》中,我们对此作出了极其深刻的剖析,在这着重分析中国的应对之策。

为突破碳关税的封锁,在这场以“绿色”为名的贸易大战中抢先占据制高点,突破“碳封锁”,中国应该积极部署应对之策,做好准备打“持久战”的准备。在战略上,中国应做到攻守兼备,收放自如,最大限度地掌握战场主动权,一步一步突破封锁,建设自己的“阵地”。

第一,积极发展低碳、绿色经济。发达国家对碳关税的热衷给中国敲响了警钟。低碳、绿色经济已是未来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发达国家以此为武器对中国经济进行要挟和封锁,既占据了道德优势,又有机会谋取实际的经济利益。事实上,我国对于气候问题也非常关注。早在2007年我国就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彰显了中国作为大国的负责任的态度。对中国来说,如果希望在未来的博弈中占据主动地位,那么就应该从现在开始尽早发展低碳、绿色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对高排放量的产业进行改造,同时,也应扩大内需,减少对出口特别是高耗能产品的依赖程度。

第二,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在减排问题上,由于中国经济水平的限制,以及在产业结构上之于低碳、绿色经济也处于劣势,因此,要求中国与发达国家承担同等的责任,对中国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中国如果因为碳关税而放弃了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权力,那么无疑就落入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圈套。对于中国来说,不应从减排问题上对发达国家的妥协中寻求碳关税封锁的突破口。2012年以后,后《京都议定书》将正式实施,需要中国注意并为之努力的是,后《京都议定书》应该以《京都议定书》第二期承诺的形式出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应该是后《京都议定书》的基石。中国一方面应对碳关税的征收采取措施,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参与气候问题的国际谈判,延续“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

第三,有效利用国际规则对抗不平等待遇。中国对于碳关税不能仅限于口头上的反对或抗议,而是应该从实际的角度寻求应对措施。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发起的对中国征收碳关税的措施从理论上说不太可能被WTO叫停,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经济学家樊纲就提出过这样的建议,即我国先对本国的产品征收碳关税。中国对本国企业征收碳关税一方面是我国支持国际环保大趋势的实际行动,免得授人以柄;另一方面,如果美国或其他发达国家在此基础上依然向中国征收碳关税的话,发达国家的行为就变成了双重征税,这一明显违反WTO原则的提案显然不太容易被通过。

碳关税的征收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利益,面对发达国家的阴谋,勇敢地说“不”已远远不够,我国应该不断学习并利用国际规则,在国际市场上以大国的风范、巧妙的手段与居心叵测的发达国家进行周旋。如今,随着我国多年来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相较于硬实力的提高,我国也应习惯于正确处理在国际社会中国与国之间的摩擦与冲突,这场关于碳关税的争斗就是一次中国必须面对的博弈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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