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器、金属制品和玉器
汉代都城中的贵胄和居于乡间庄园的地主过着奢华的生活,足以比肩战国时期的贵族。禁奢令限制了皇室成员和高官的宫室、车马、旌幡和服饰。正如东周,在精英和大众之间存在鲜明的界限,体现于每一细节,官吏的锦袍与服徭役的劳工或在田间耕作的农民所穿的家纺粗服截然不同。拥有财富便可获得各种奢侈品,其生产和消费在汉代经济中举足轻重。保存完好的墓葬,如马王堆的两座,非常翔实地反映了精英阶层的物质文化和他们生前享用的各种物品。马王堆1号墓埋葬着轪侯夫人,尽管轪侯任职于长沙国(今湖南),但其食邑和经济基础在北方,今河南南部。墓葬中的物品,尤其大量漆器,显示出当地显赫人物入葬的财富。
常见于汉代精英阶层墓葬中的漆器体现了兴盛于齐(山东)、楚(湖北、湖南、安徽)和蜀(四川)的地区生产的延续(见专题3-1“漆器制造”)。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许多漆器标注产自四川的官办作坊。当地漆器生产一定也是持续发展的,马王堆墓葬中的厚重漆棺很可能出自本地(详见图4-16)。漆器很贵重且耗费劳力,公元前81年关于“盐铁”的宫廷论辨中,有人称一只彩绘漆杯可抵十只铜杯(“一文杯得铜杯十”),而且一只漆杯要经百人之手,一张漆屏则费万人之功(“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考虑到马王堆1号墓出土了184件漆器,此说法无疑为达到修辞效果而有些夸张。轪侯夫人的礼器组合有7件漆鼎、4件漆钫、2件漆钟和4件有盖漆盒。此外,她还有大量饮食器具,包括2件大型漆案、2件大漆盘、2件漆壶、40件耳杯、数十件碗、盘等,以及3件食奁(lián)和妆奁、2件漆木家具(凭几、屏风),很多刻有轪侯夫人的名姓。
1号墓中的多数漆器为黑色背景、红色图案。圆形酒器钟(图4-13)是其中的典型,出土了一对,各高约60厘米,木胎以轮旋制出,内部为朱红色,器表底色为黑,红色条带标出圈足、器身和颈部,各段依次饰以卷云纹。圆顶盖也是实木为胎,彩绘相似,有3个黄色把手,模仿铜器上的附件。此钟没有长篇铭文,或许因为并非为皇室制造,这对钟的材质和风格与礼器组合中的7件鼎、4件钫一致,应该出自同一作坊。
类似漆器和丝绸,秦汉时期也盛行铜器,但逐渐用于世俗生活,与此相对,早期占主导地位的大型礼器组合开始衰落。富有的汉代贵族,如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墓或广州南越王墓中有铜钟、兵器、铜制饪食器,但仅南越王墓中出土了与晚周诸侯相似的铜鼎和酒器组合。西汉时期,墓葬中的礼器组合以鼎、盒、钫或钟为典型,但通常为陶制,因而属于明器(马王堆汉墓发现的漆器不能承担原来的功能,漆鼎不可置于火上煮肉)。另一方面,炊煮和盛放食物的铜器以及宫庙礼器常见于汉代墓葬,延承了第三章谈到的许多装饰技术,金属镶嵌、嵌石、浮雕和未经装饰的类型都有出土。一项重要的新技术是鎏金,在这一过程中,把金和水银合成金汞剂,涂在铜器表层,加热水银蒸发,金则附于铜器表面。水银的使用令此过程非常危险,甚至致命(实际上仅少数汉代铜器采用铸金或贴金)。
服务于皇室的官署和地区作坊都生产铜器,此外,铜器铭文和历史文献对商贾的记载反映出私人作坊在市场上销售产品。满城汉墓的大量饪食器实际上购于洛阳的商贩,甚至一些为宫廷制造的产品(前面漆杯铭文中的“乘舆”表明为皇室而制)也流入市场,乐浪、甘肃等边地的官吏墓葬中出土的漆杯也带有此铭文,除了设想这些漆杯为皇帝赏赐,更有可能是官办作坊时而销售一些多余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