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出敌不意,此用兵之奇
第一周
星期一
垂若并永,为患益深,不如两存之
西燕主永困急,遣其子常山公弘等求救于雍州刺史郗恢,并献玉玺一纽。恢上言:"垂若并永,为患益深,不如两存之,可以乘机双毙。"
--《晋纪三十·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译文】
西燕国主慕容永被慕容垂围困,情势十分危急,他派儿子常山公慕容弘等人去向东晋雍州刺史郗恢求救,并献上了一颗玉玺做为见面礼。郗恢向朝廷上奏说:"慕容永如果被慕容垂吞并,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威胁,还不如让他们两个都存在,我们可以寻找机会一起歼灭了他们。"
甲乙丙三家公司竞争,在市场上打得火热,不分伯仲。这时,甲公司的现金流忽然出现了问题,恰好银行又不贷款给他。于是,甲公司来找乙公司拆借一部分现金,如果你是乙公司的董事长,借还是不借?
乙公司很是纠结。如果借,那么甲公司以后在市场上肯定还会跟乙公司争夺,但要是不借,甲公司没了,乙公司面临的竞争可能会更大,与丙公司的斗争将是你死我活。在目前的情况下,三足鼎立是最为稳定的。所以,权衡再三,乙公司还是选择了借款。等自己的力量大了,再把甲和丙公司一起给灭了。
东晋孝武帝也面临这个问题,慕容垂和慕容永打仗,慕容永走投无路,找到了他的邻国东晋搬救兵。救还是不救?这是个问题。但东晋雍州刺史郗恢上书说,还是救吧,反正慕容永被灭了也没有我们什么好处,不如留着还能牵制一下慕容垂,等我们翅膀硬了把他们都吃下去。孝武帝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啊,于是下诏调青、兖二州刺史王恭和豫州刺史庾楷前往解救慕容永。
两害相权取其轻,在利弊权衡中,自然选利避害。
星期二
螫手解腕,事不得已
王旅未接,死亡交急,遂求援关中,自救目前。臣既不安于高氏,岂见容于宇文!但螫手解腕,事不得已,本图为国,愿不赐咎!
--《梁纪十六·梁武帝太清元年》【译文】
大王您救兵未至,可兄弟我已到生死关头,情形危急之下,这才求救于关中,以求自救。我既不安处高澄手下,又怎会为宇文泰所容?但螫手解腕,这本是万不得已,可我所作一切,皆是一心为国,万望您不要怪罪于我!
毒蛇螫手,壮士解腕,这个典故不止一次地在《资治通鉴》里出现。它的意思是,被毒蛇咬到手之后,勇敢的人会毅然将自己的手腕切除,为的是舍小救大,保全性命。就比如侯景骗梁武帝的这次,侯景本来是害怕梁武帝责怪他向西魏求援一事,便派人写信给梁武帝,说我这是情急之下,万不得已而为之。梁武帝自然知道螫手解腕的事情,所以也就没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