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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6)

资治通鉴管理日志 作者:宋守山


企业家要学会公正、公平地去处理事情,解决争端,赏不遗远,罚不阿近,处理和管理好自己的人脉和社会关系。

星期三

抄新律死罪条目,悬之亭传以示民

春,正月,丙戌,贾充等上所刊修律令。帝亲自临讲,使尚书郎裴楷执读。楷,秀之从弟也。侍中卢珽、中书侍郎范阳张华请抄新律死罪条目,悬之亭传以示民;从之。

--《晋纪一·晋武帝泰始四年》【译文】

春,正月,丙戌,贾充等人向晋武帝献上他们刚刚修改完的律令。晋武帝亲自来讲解,并让尚书郎裴楷诵读。裴楷是裴秀的堂弟。侍中卢珽、中书侍郎范阳张华,请求抄写新律令中有关死罪的条目,在驿站张贴以使天下民众知晓,晋武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随着组织的不断进步和环境的变化,改变组织的管理制度,这是十分必要的。改变制度的目的在于每一个成员的严格遵守,特别是与其切身有关的利益部分以及改变的最主要的部分,应该让每个成员迅速地知道,而不能等他们违反了制度之后,再拿出新制度让他们学习。这也违背了制定制度的根本意义。

晋武帝登基后,新人新气象,他的第一把火也从修改律令开始。制定完成后,他不仅让尚书郎在自己的面前诵读,仔细研究和考虑这些制度是否适用。更重要的是,他听从了张华的建议,将这些制度中最为重要的死罪相关条目,张贴出来,以便让百姓严格遵守。

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让人去遵守它,是为了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而不是惩罚人。但经常见到的是,董事会修改完公司管理制度后,只有少数人知道,这样的制度修改,跟没修改没什么两样。

任何制度的作用都是"惩前"而非"毖后",是让人不去违反,从而避免损失。所以,要尽一切可能让每一个成员知晓规章制度。

星期四

当示之以好恶,使百姓绝多幸之望

春,正月,丁卯,立子衷为皇太子。诏以"近世每立太子必有赦。今世运将平,当示之以好恶,使百姓绝多幸之望。曲惠小人,朕无取焉!"遂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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