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版“门罗主义”指惟有
日本有资格帮助中国恢复秩序
今年1月18日,日本对华提出《二十一条》,其第五号中的一项条款④因受到各国抗议而最终迟滞。该条款要求中国将警察交由日本管治。我注意到,12月3日的《星期六晚邮报》(Evening Post)上有发自日本的两篇报道,信息丰富,引人注目。报道预测日本将再次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第五号的条款要求。报道称“正在京都参加天皇即位典礼的日本驻华公使⑤接到命令,提前赶回了北京。这是一个信号,即将发生一些有意思的事情。”
《星期六晚邮报》驻日记者在报道还称,“在日本人眼里,袁世凯总统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事实上,没有任何中国人能比袁世凯更让日本人厌恶了。日本人将过去二十年间在中国受到的所有严重阻碍都归咎于袁世凯。”报道还描述了袁世凯总统对日本和日本人的看法和感受。我完全不相信这是总统本人的真实感受,但报道称袁世凯认为日本人对其怀有强烈的敌意,我认为这句话倒是真的。希望日本国内睿智而负有责任感的政治家们并不这样想。
报道还称,只要袁氏当政,日本就不可能实现其对华政策目标。日本人只能寄希望于最大限度地钳制袁世凯,或者让袁提前下台。美国并没有卷入这场国际纷争,这使美国占据了有利地位,可以表明其支持中国新的共和政府的态度。日本人表面上热衷于维护中国和平,但如果袁世凯不接受日本提出的条件,麻烦就会随之而生。毫无疑问,如果当前中国的和平局面被打破,日本人将会乘机一举修正与中国的各项条约。
日本宣布了亚洲版“门罗主义”,近年来广受国内支持。根据这一理论,如果中国再次爆发革命,只有日本有资格出面镇压并帮助中国恢复正常秩序。日本独享在华政治利益,而西方只能争取宗教、社会和商业利益。同理,美国独享在南美的政治权益,而日本也只能考虑其他方面了。
中国行使司法权勿需日本指导
据可靠消息,日本驻华公使带着国内指示返回北京,要与中国重新谈判《二十一条》的第五号条款。日本人从未放弃这一条款。 事实终将证明这些条款是不合理的。我希望日方即便出于自身利益,而非对中国的和平和利益的考量也能认清这一点。
中美日为何不能达成谅解,商讨各种合法范围内的在华利益呢?伪造对袁世凯总统和其他中国官员的采访,或曲解他们有关日本的印象观感对各方相互的善意理解不会有任何帮助。日本对中国提出的要求里有哪些是符合中国利益或正义准则,而需要中国做出让步的呢?
中国不应对第五条款或其中任何一项做出让步,这既是出于中国自身利益考虑,也符合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的公平原则。上海暴动的教训就是,任何他国干涉中国警察管理监控的行为都会损害中国的和平和秩序。中国完全有能力独立行使司法权,不需要包括日本在内的任何国家的指导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