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更深入地仔细思考一下,就很容易看出中国拒绝与德国签署和约的政治智慧。必须承认,中国不签署和约就几乎得不到任何好处。然而,中国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一方面,中国在法律上不会受山东条款制约,因为这一条款根本是巴黎和会几个大国操控会议、违背正义原则的危险典范。无论日本以武力占领山东一年或100年,只要中国没承认和约,日本在法律上就不能在山东获得任何权益,如同英美在未经法国同意的情况下将阿尔萨斯─洛林(Alsace-Lorraine)地区夺走,同样无法获得该地区任何权益一样。
另一方面,中国拒绝承认山东条款的同时,获得了德国放弃的一切权益。中国显然不受《凡尔赛和约》制约,但德国却受此制约,因为德国签署并批准了《和约》。一旦其他同盟国与德国一样批准《凡尔赛和约》,《和约》中与中国相关的第128─134号条款①就立即生效。因此,中国无须担心汉口租界问题、义和团赔偿问题以及所有德国必须承担的责任。
有意思的是,关于山东条款,中国也不能指望从德国那里得到更多好处了。德国签署和批准《和约》后,显然将履行各项条款。德国因此不能单独与中国签订条约,也不能签订与《和约》条款相违背的条约。《和约》规定“德国放弃所有权益、地产和特权,让与日本”,德国必须照办。如果中国与德国单独签署和平条约,除非德国违背《凡尔赛和约》,否则也无法修改山东条款。换句话说,即使中国在外交上巧妙周旋可能获得更多利益,但也改变不了《和约》中已经规定好的东西。这就是《和约》在法律方面最有意思的情况。
既然事实如此明显,为什么还有报道说中国各方对此存在意见分歧,认为北京政府害怕因拒签带来的危险后果呢?有一种说法是,由于中国政府未能在和约在签字,因此中国与德国仍处于交战状态。但是,中国完全没必要为此担忧。因为德国出于经济和商业利益上的考虑,将会比预想的更快恢复到和平状态。
报道还称,中国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使得中国被排除在国际联盟之外,无法从中获得任何权益。这种说法也不对,因为正如中国代表团建议的那样,如果中国在《奥地利和约》上签字,那么她同样可以成为国际联盟成员。对中国而言,如果她能坚持尊严、维持主权和领土完整并拒绝承认《凡尔赛和约》中的山东条款,那么她是否加入国际联盟又有什么区别呢?
即使中国现在或将来永远都不是国际联盟成员,中国也可根据《凡尔赛和约》第17款寻求国际联盟的支持,因为此款是关于解决联盟成员与非联盟成员之间纠纷的。中国向国际联盟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可能就是山东条款,我很怀疑山东条款是否能得到修改。综上所述,对于中国来说,惟一安全的方法就是现在中国代表团所做的,拒绝在对德和约上签字,由此拒绝承认《和约》中有关山东条款的合法性,通过中国现正广泛使用的经济手段来纠正这一错误。这可能需要花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但只要中国人学会“坚持”,他们将会赢得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