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理解我们的政府有多大,需要将政府的支出分成四个部分:(1)政府就业和政府生产支出(比如,过去的兵工厂、邮局服务和军费中的人员经费支出);(2)政府采购支出[比如,洛克希德(Lockheed)公司为飞机和导弹签订的合同、来自像兰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这样的智囊团的文件,或者因修建高速公路而订立的合同];(3)转移支付[比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对有子女家庭补助计划(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 AFDC)];(4)政府债务利息。
在最近几年,使政府变“大”的原因并不是政府就业支出和除了军费之外的政府采购支出增加,这个“大”体现在总需求、资金流量和投资组合效应上。政府现在变得比以前“大”主要是因为军费支出、转移支付计划和国家债务的成本增加了。转移支付计划在二战之后成为政府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政府支出的周期性影响主要取决于政府转移支付的影响。
一般的交易都是双向的,但转移支付却是一种单向交易。在一项转移支付中,一个单位收到现金或者物品和以实物支付的服务,而不需要用任何东西来交换。接受转移支付的人必须要符合有一个未成年孩子的条件。接受转移支付的单位并没有为生产过程提供投入。由于转移支付接受者没有创造产出,因此转移支付收入不计入GNP中,尽管它们属于消费者可支配(税后)收入的一部分。
如果某人因生产“有用”产品而获得收入,那么不管数量有多少,大概可以说他在产出池中有所投入,尽管其收入又意味着他从中拿走了一部分。在一个市场经济中,一个生产单位为其员工和所有者融资而产生的市场价值,不会大于在任何没有陷入财务困境的时期生产单位的销售收入超出投入成本的部分。销售额超过非劳动投入成本的那部分一般都是通过生产厂家的工人和投资者进行融资,这部分要从经济的产出中予以扣除。如果将国民生产总值(GNP)看做一个水壶,那么生产参与者能从这个水壶中拿走多少取决于他们放进去多少。?转移支付作为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并没有发生实际的交换活动。有一句最常见的话:公平交易并非强取豪夺。这句话可以应用于从工作中获得的收入,但却不适用于从转移支付中所获得的收入。如今,绝大部分人们获取收入的权利来自于法律、道德的或者制度惯例,而不是通过现在或者过去作出的显著贡献来决定。
一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人在对当前产出没有贡献的情况下也能获得收入。如果这位工人从失业救济中和公共事业振兴署的(Work Projection Administration)之类的救济计划中获得相同数额的收入,那么就可以认为,他对GNP的贡献与自己获得的收入相等。如果公共事业振兴署的产出是有效的(useful)并且已经被出售,那么对失业者的公共事业振兴署的类救济不及失业保险那样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如果公共事业振兴署的产出有效(useful),那么即使它不在市场上出售,对于那些发现该产出有效的人们来说,这也是一种贡献;而且,可以假设,公共事业振兴署的支出中被税收或者使用者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抵消的部分可以计入GNP中。国防合同中的军备支出和收入属于收入,不属于当前的有效产出,并且至少与转移支付一样容易引发通货膨胀。
在过去几年中,由于政府支出中转移支付比重越来越高,这种大量政府支出直接影响可支配收入,而对就业和GNP没有任何影响。当然,其中也涉及度量方法和定义有所区别。例如,如果联邦政府在雇用医生和护士上的支出与在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上的花费相同,那么这种医疗保健支出则不属于转移支付,而是政府购买商品和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