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8日国务院颁布“国发〔2009〕27号”文下达《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通知下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由35%下调至20%,相当于恢复到1996年的水平,为13年来的首次下调,力度不可谓不大。因此国务院通知一出,即刻引发市场多种反应,几家欢乐几家愁,有新闻报道总结说:开发商喜,购房者怕,银行忧,可说基本反映了市场各方对此的心态。
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对房地产业毫无疑问是个利好,多年的宏观调控,使得绝大多数开发企业资金链濒临断裂的危险,而此次资本金比例下调对于改善开发企业的资本投入比例和结构中长期而言会有很大的帮助。
房地产业是个综合性带动行业,在中国宏观经济探底回升的关键时期,在房地产业的投资比例下滑的压力下,保持或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及比例,促经济,保增长,应该是国务院出台此政策的根本目的所在。
中国房地产业数十年的发展基本是:企业自筹资金、工程垫资、预售回款的开发运营模式,而随着市场的成熟和进一步规范,对于自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下调资本金比例无疑是大大降低了准入门槛,提高了资本的杠杆效应,从而也提高了收益比例,这对房地产行业而言,无疑是重要利好。
具体到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政策本身,我们发现,虽然本次下调规模最大的仅限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并不包括商业地产、别墅等房地产项目,但这里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带可能会有钻政策空子存在的情形发生,以2008年中国房地产投资的3万亿元为例,资本金比例下调所释放的投资资本将达3000亿元之多。
况且,从政策传递的信号而言,国务院这次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明确告诉市场,中央将继续采取较为积极和宽松的市场政策,尤其对于普通住宅类产品而言更是如此。
实物、预期双双到位,调性已定,房地产的狂热也就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