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有一名孕妇因为无照骑摩托车,加上闯红灯,被警员拦下开罚单。谁知她竟要挟警员,大叫着如果他开罚单,她就要把肚里的孩子拿掉。
这番话一出口,马上引来一群民众围观看热闹,大家都以为她和这名警员有什么关系。
这时,警员也愣了半天,无奈地问:“你肚子里的孩子,和我开罚单有什么关系?”
孕妇激动又态度强硬地叫着:“如果我被开单就会被罚不少钱,这样我就没钱付生产费和坐月子的钱,所以我只好去堕胎。”话才说完,警员及围观群众都哄堂大笑。
老实说,这位孕妇不仅不懂攻心说话术,而且还犯了公关上的大忌。
因为警察依法开单是属于公开行为,而孕妇的求情是针对警察的私人执法空间,也就是法律赋予警察可以自由裁量的灰色权力,因此,孕妇应该私下向警员求情,相信她挺着大肚子,警察多少也会同情她。
只是,孕妇竟然在冲突一开始时,就拉开嗓门大叫,让这场闹剧在众目睽睽下开演,这时,就算警员想放水,也不知从何放起。
毕竟执行公权力是警察的职责所在,被群众发现执法不公,是每个警察的共同死穴。孕妇踩了人家的死穴,又招来这么多群众围观,可想而知,她最后只能默默收下闯红灯外加无照驾驶的罚单。
攻心说话,不仅能运用在商场或职场,日常生活中也时时刻刻用得到,能让自己趋吉避凶,转危为安,但关键是要懂得人性及对方的死穴。
例如,有一个流动摊贩不幸在夜市被警察逮个正着,不仅全部货品被没收,还得上警局做笔录。然而,摊贩在跟警员回警局的路上,就一直采取配合的姿态。接着,在到达警局前,他突然问了一句:“警官,我可不可以先打一个电话?我的小孩还在等我带晚餐回去,我怕他们担心。”
警察同意后,他就拿起手机,拨通后轻声地说:“乖……我今天有事会晚一点儿回去,抽屉里还有泡面,你们先泡来吃,别忘了喂小弟喝牛奶,要记得扶妈妈起床喝水……”
摊贩不放心地交代了一堆事情后才挂掉电话,而这些话警察当然都听进耳里,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这名摊贩家里有四个小孩,老婆则是罹患癌症,没有医药费医治,卧病在床。
这时,家中也有妻儿的警察心底酸了一下,突然拍拍摊贩的肩膀要他走,并把货品还给他,叫他早点回家,下次不要再来这里摆摊。
摊贩临走时,警察还自掏腰包捐了500元给他。
警察也是人,当你激起了他的同情心时,情、理、法三项原则这时候毫无疑问的,“情”就是放在最前头的考虑。因此,面对执法人员时,从理性下手绝不是正确的方法,因为他的工作就是要“合理”地执法,而你从“情”这个角度下手,则正好命中了他的死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