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篮球队员帕克(Tony Parker,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的球员),某次与女友在美国德州开车时,被警察拦下,要求检查行驶执照和驾照。
这时候,帕克的女友仗着他的名气,开始向警察叫嚣,甚至讽刺对方只是个墨西哥警察,帕克也跟着一搭一唱,抗议警察没事乱临检,只是想骚扰他这个名人。
他的女友也吐了一句:“我看他只是想要你的签名,不然就是狗仔队假冒的……”
就这样,帕克和女友七嘴八舌数落警察后,帕克因为拿不出得州当地换发的正式执照(他只有法国的行车驾照),硬生生地被开了一张罚单。
事实上,国外驾驶只要有国际或本国执照,只是少了一个换照的行政程序,大部分的情况下,警员是不会刁难的,顶多也只是口头警告一下。然而,因为帕克和女友的出言不逊,这位受了满肚子气的警察,决定公事公办。
帕克接了罚单后更是气得火冒三丈,而且他的女友也接到一张罚单,是一张“妨碍公务”的罚单。
警察也不管他们的辱骂,开着警车笑着离开。
想一想,警察每天临检几十辆车,大部分的驾驶员都是配合临检的守法群众,自然也不会有罚单。
然而,帕克基本上也没有违规行为,纯粹是蛮不讲理惹来两张罚单,而且是买一送一。只为了逞口舌之快就要留下纪录和荷包失血,这笔账到底划不划算,相信帕克心里有数。
事实上,看似硬邦邦的法条,应该是犯什么罪就受什么罚,然而我的检察官朋友却告诉我,其实要判多严重的刑责,选择权都在检察官手上。
要是检察官看你犯案后的态度恶劣,他就可以想办法找出较为严重的罪行来起诉。比方说发生了斗殴事件,依受伤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者的企图,检察官可以依照“伤害罪”“过失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重伤害杀人罪”等各种让你眼花缭乱的名目来起诉。
尤其是在意图上,这种差异往往都只在一念之间,你的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能改变检察官对你的看法,看是要放你一马,还是让你终身遗憾。
因此,说话绝对不只是把话说出口而已,说得好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说错了,像帕克那样多一张罚单,顶多只是气在心里头,对他来说也是小钱。但要是继续口无遮拦下去,最后恐怕会因为形象不佳而连职业生涯都要断送了。
在我们说话前,一定要想清楚自己说这句话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出了一口鸟气,没错,当下会有一种“赢了”的感觉。但是,当回头看看自己所要承担的结果时,你就会觉得后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