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著作中,记载了原始氏族男女关系的状况。
宝鸡北首岭发现400多座墓地,北首岭墓地发现了男女分区埋葬的现象,在同一片墓地的两个区域内,一边是男子单人葬,另一边是女子单人葬。
在半坡墓地发现了两个男子合葬和四个女子合葬的墓地。
在元君庙也发现了母子合葬的墓地,迄今为止,没有发现当时一对成年男女(夫妻)合葬或父子合葬的情况。
从姓氏上看,母系社会都是从母系氏族的姓,故见于甲骨文的早期帝王之姓都是从母姓如娲、姜、姬、赢、姚、妫等。这些说明当时是“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群居杂交的原始男女关系的时代。
正如摩尔根所说,当人类处于蒙昧社会低级水平时,人们在规定范围内实行共妻共夫。
第一,血婚制家族。这是由嫡亲的和旁系的兄弟姐妹集体相互婚配而建立的。现存的亲属制度中最古老的马来亚式亲属制,为血婚制家族留下了证据。血婚制家族是人类第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形式,揭示了人类社会形式的最低水平。
第二,伙婚制家族。这是由若干嫡亲的和旁系的姊妹集体地同彼此的丈夫婚配而建立的,同伙的丈夫们彼此不一定是亲属。它也可以由若干嫡亲的和旁系的兄弟集体地同彼此的妻子婚配而建立的,这些妻子们彼此不一定是亲属。这种家族形态是由血婚制家族滋生出来的,它建立了土兰尼亚式和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度。
第三,偶婚制家族。这是由一对配偶结婚而建立的,但不专限于与固定的配偶同居,婚姻关系只有在双方愿意的期间才维持有效。在这种形态下,无论丈夫还是妻子,双方都可以随意离婚或分居。这种家族形态没有建立一种亲属制度。
第四,父权制家族。其基础就是一夫多妻制的婚姻,通常由此产生将妻子幽禁于闺房的风俗。这种形态流行不广,所以对人类事业影响甚微。
第五,专偶制家族。这是由一对配偶结婚而建立的,专限于与固定的配偶同居,排斥与外人同居。这完全是文明社会的家族,因此,基本上是近代的产物。这种家族形态也建立了一套独立的亲属制度。
我们不能用当代欲望的发泄意识去研究原始人类的生存状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说,如果带着妓院眼镜去观察原始状态,那便不可能对它有任何理解。
原始女性的性梦是很神秘的,在对身体奥秘不断探索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中国文化的根系是原始神话,而神话的原创作者是女性,而不是男性。
于是,一个又一个感应怀孕的神话出现了。
三皇都是有母亲而没有父亲的,伏羲的母亲在野外踩到一个巨人的脚印上,受到感应,并且有一道彩虹绕在她身上,因此怀孕了,生下了伏羲。黄帝的母亲看见天上的电光围绕着北斗星,受了感应,生下了黄帝。
扶桑国东边有一个女儿国,这里的女子个个容貌端庄,头发很长,都拖到了地上。每年二三月间,她们都争着进入水中洗浴,如此便怀孕了。六七月间就分娩了,孩子刚到100天就能行走,三四岁便长大成人了。
原始时代的乱伦是不违反道德的,乱伦是原始人类对男女关系有了科学认识的一个重大进步标志,乱伦是对感应怀孕神话的终结,原始人类开始认识到了男性在男女关系中的作用。其代表就是伏羲和女娲的乱伦。
唐李冗《独异志》卷下:
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妇,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遗我兄妹二人为夫妇,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二人即结为夫妇。
苗族的传说,苗族全出于伏羲与女娲,他们本为兄妹,人类在遭到洪水后,人烟断绝,仅存他们二人,他们为了延续人类,便结为夫妇。
男性在男女关系中地位体现出来,所以伏羲成为人类的始祖。
在原始男女关系状况的研究中,首屈一指的当数芬兰学者韦斯特马克的巨著《人类婚姻史》,这部书,我读过,似乎没那么深刻,不管在思想上还是内容上,均属一般。可取之处,就是该书含有大量关于人类婚姻的史料。
韦斯特马克说,关于原始人类处于乱交阶段的假说,不仅缺乏事实根据,而且与我们大家所了解到的人类早期生活状况正好相反。
对于这个论断,韦斯特马克并没有举出什么令人信服的资料。正如布雷多克所说:有许多论述这一题目的书籍--有影响的是韦斯特马克的三卷本论著《人类婚姻史》--但它们都过长和具体,对象是人类学专家而不是一般读者。
让我们来看看原始的男女关系,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其实是舜和弟弟共夫共妻,一直到了现代,个别地方还存在过继婚的现象,有关史料已经清楚表明,古代的人类的确存在乱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