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枷锁内的极限

达尔文是对的 作者:邓海桐


没有人会重用我们,如果我们自己都不会重用自己的话。

工作,在省法院经济庭做过的工作大致分为法律法规制定咨询和参与审理案件。

其中以参与审理的案件最值得一说(案件当时未编纂成案例):“中仪计算机案”——港商告中国仪器进出口公司计算机购销合同纠纷;“马来西亚橡胶案”——新加坡一个保险公司对物诉讼,要求要回在广东汕头的一艘万吨货轮及其货物。

等等十几、二十个海商海事、税务、合同纠纷和劳务案件。

还参与接待欧洲共同体法院院长麦肯齐·斯图亚特等许许多多各国法律界、司法界人士,包括接待香港著名律师李柱铭、谭惠珠等。

为什么要离开省法院?

赴美留学路过香港时,见到了在香港的一些律师朋友。他们十分不理解我舍弃省法院的工作,自费出国留学的举动。多少人为了向国内跑,不惜一切代价。现在海归的就更多了。

很多人不在体制之内,感觉不到一个体制与个人的互动,以为海归回去了,就算是进入了体制之内,是自己人了。但结果往往是国外的人把你当成国内人,体制内的人把你看成是外国人。就像今天国内的某些非主流经济学家一样,无论他们如何受民众和媒体的吹捧,他们依然是局外人。

总想挂靠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但是心里头的那种感觉是怎么挂靠也挂靠不住。我是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上大学的。当时,外语热,就考上中山大学,学了英语本科。但是马上就觉得单学英语毕业出来以后没有什么用处;所以,在学校期间,常常跑到法律系等别的系去旁听,被外语系老师批评为“搞副业”。

我们外语系德国籍老师玛丽亚和美国老师兰迪教的《欧洲文化》,历史系美国教授莫里森(由美国福布莱基金会派遣)教的《西方政治思想史》,法律系中国教授陈致中教的《国际法》等课程,对我的思想有深刻的影响。

美国老师介绍的一本课外读物,对我的人生观很有启发。这本书叫做:《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作者:理查德·巴赫。我以为,这不是一本书,这就是我的生活道路。当时的思想可能有点幼稚,只是单向地想,更好地发挥个人的潜能,不断地突破个人心理上和体能上的极限:“你的整个身体,从这个翅膀的末梢到那个翅膀的末梢,只不过是你的思想的外壳而已,一个你能看到的外壳。冲破你思想的枷锁,你就能突破你身体的极限。”

一个人,怎么才算活得有价值?这是一个问题。一个人,能不能想做就去做,这个社会会不会让你想做就去做?这又是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想做就去做的话,就会与别人发生冲突,互相发生冲突,怎么办?自然法则认为一个人可以想做就去做。但是,用卢梭的话来说,叫“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

具体的,每个人都有极限,都有上级领导;单位有单位里的领导,家庭有家庭里的领导。上级领导叫你去做的,你就去做;没有叫的,你最好不要去做,这在美国的政府机关也一样。在中国,那时候有多少有个性的人被打成右派,在历次运动中受到冲击。我也不是那么的天真,我也不认为,出国就有奔头了。出国了,由于文化的差异、语言的障碍,可能也没有出头之日;在工作上,也会受到排挤和打击。如果自己不善于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在任何国家、任何地方、任何工作单位,都会给自己惹来麻烦;就算在公司,在工作单位没有大的麻烦,在家庭里,也会麻烦不断。

有人把这些游离于各大体制怎么挂靠也挂靠不住的人,叫做“国际专业人士”。没有人会重用我们,如果我们自己都不会重用自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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