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理气论大意综述(1)

宋明理学:南宋篇 作者:蔡仁厚


一、从理同气异以言枯槁有性

《朱子文集》卷四十六,《答黄商伯》第四书,曾讨论到理气同异的问题:

问云:大学或问言 人物虽有气禀之异,而理则未尝不同 。孟子集注谓 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若不异;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 ?二说似不同。岂气不齐,则所赋之理亦随之以异欤?

答云: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而气异。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也。气之异者,纯驳之不齐;理之异者,偏全之或异。幸更详之,自当无可疑也。

所谓 理同 ,是说人物普遍地皆有性(性即理也),而且其所有之性,是一是同。所谓 气异 ,是说每一个体所禀受之气,或纯粹,或驳杂,并不齐一。由于禀气之不齐,所以理之表现亦有偏与全之不同,甚至还有 能表现 与 根本不能表现 之差别。据此可知,所谓 理之异 理绝不同 ,并不是说理本身有异(理是一是同,不容有异),而只是说理之表现上有异。所谓 气犹相近 ,是指 知觉运动 而言。知觉运动是气的作用,在这上面,人与物的差异不大,故曰 相近 。气犹相近,是说气犹有相近者。既有相近,自然有不相近;因为不相近,所以理之表现绝不同;假若全相近,便不能说 理绝不同 。大学或问的说法,是 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而气异 。孟子集注的说法,则是 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 。这两处所说,是朱子论理气同异极为重要的话。

依于 理同 之义,朱子又有 枯槁有性 (性即理也)之说,文集卷五十八《答徐子融》四书之第三书有云:

又谓枯槁之物只有气质之性,而无本然之性。此语尤可笑!若果如此,则是物只有一性,而人却有两性矣。此语非常丑差!盖由不知气质之性只是此性(本然之性)坠在气质之中

按,徐子融来书不存,他的说法已无从详究,而朱子对他加以陋视,盖由双方对 气质之性 与 本然之性 之理解有所不同之故。若依孟子义,则徐子融的说法亦不见得有何 可笑 与 丑差 之处。盖通常说 气质之性 ,是就气质才质之殊异而说一种性,亦即所谓气性才性。如此,则人实有 两性 可就两层面而言性;而物只有 一性 只能就一层面而言性。孟子说: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这一段话,正表示人之性有两层面可说。但人之所以为人的真性,却不在于气质一面(口之于味等),而是在于内在的道德性一面(仁义礼智等)。 气质之性 一词,是张横渠首先提出。正蒙诚明篇云: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焉。 又云: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 横渠的话,很明显地是在 天地之性 (本然之性)之外,又就刚柔缓急与才不才说 气质之性 ,可见横渠亦承认人之性可从两层面说。就此而言,则不仅枯槁之物无本然之性,就是禽兽之类亦不能有本然之性(内在道德性)。

但朱子却不这样讲,他是依据 理同气异 之义,认为性只是理(所以然之理,非孟子内在道德性之性),只是一个,而 气质之性只是此性坠在气质之中 。这句话的意思,是表示:所谓气质之性,并不是外于本然之性的另一种性,而只是气质里面的性之表现,或者说只是在气质里面表现的性。气质不同,所以人物有别 人与物之表现理(性)有偏全之异;但却不能因为人物有别,而说物只有气质之性而无本然之性。所以朱子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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