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作为一个“教”来看,应该是世界大宗教中最为特殊的了。有人说,儒家之为教,是“教化”之教。这话不周延,不妥当。儒教当然重视礼乐教化,但它不是单单只有“教化”这一层。儒家之为“教”,是含具宗教意识,能表现宗教之功能作用,能显发宗教之超越精神,是一个具有“宗教性”的大教。在此,我们可以简括地从“宗教形态”与“宗教真理”两个层面加以说明。
从“形式”方面看,儒家的确不像一个宗教。例如:(1)儒家没有教会的组织;(2)儒家没有僧侣的制度;(3)儒家没有特殊仪式(如入教受洗、出家受戒等);(4)儒家没有教条和对独一真神的义务;(5)儒家没有权威性的教义(如明确的来生观念,决定的罪恶观念,特定的救赎观念等)。以上各点,儒家或者认为并不需要,或者早已予以转化与超越,有的则是属于精神方向和实践入路的差异。对于这些,当然可以讲许多道理,而唐君毅先生的广泛讨论按,唐君毅有关道德宗教问题之讨论,可参看《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一书之七、八章。另《人文精神之重建》、《中国文化精神之发展》、《中华人文与当今世界》(皆台北,学生书局出版),则对有关文化宗教各层面之问题,皆有极为通达平正之论述。其器度识见,远非外方学者神学家所能及,皆宜参阅。,尤足作为了解的线索和依据。
从形态看,儒家虽然不像一个宗教,但宗教的形态本就是多样性的,并没有理由一定要采取某种形式。人类如果有鉴于“世界各地因宗教信仰而引发战争”是个应该消弭的祸害,也许会发现儒家这个最不显“形式相”的“道德的宗教”,才是最纯净、最圆熟的形式,亦未可知。
从“宗教真理”的践行和表现上看,我们无须说得太多,只须从三点作一考察:参见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第十二讲《作为宗教的儒教》。而《心体与性体》、《现象与物自身》等书(皆学生版),亦皆说及此义,并宜参阅。
第一、儒家是否能启发无限向上的超越精神?
第二、儒家是否能决定生命的方向和文化的理想?
第三、儒家是否能开出日常生活的轨道和精神生活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