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一:前期引入媒介代理商参与规划传播策略。
在“消费者微众化”加上“媒体碎片化”的大环境中,企业在市场营销中必须重新审视整合市场推广与传播方法。媒介代理商因为拥有丰富的消费者调研数据,所以更能清晰地理解消费者的轮廓及媒体接触点,再加之他们理解传统及数字媒体的应用,所以企业应该更早引入媒介代理商参与传播策略的规划,帮助企业更有效地整合产品定位、消费者分析、创意、推广策略及线上线下的媒体执行,以增强整体传播效果。
改变二:早期引入技术人员参加“大想法”创意。
在广告行业中大家都视“大想法(Big Idea)”式的创意为最重要基础,过去在创意代理商主导的年代,创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往往是“大想法”创意先行,其他执行围绕着它进行配合。如果广告客户在后大众传播时代想让创意最大化,就需把创意团队和互联网及移动技术人员从最开始就紧密结合起来。据悉,奥美广告在中国的创意队伍中,除了原本的文案及美术指导外,最近已经加入了技术人员,以便在开始构思“大想法”创意时便注入互联网及移动技术,令创意想法更加互动,让消费者更愿意参与对话,增加在现实及网络上的讨论。这个改变值得所有创意和媒体代理商借鉴及仿效。
改变三:电视广告改称为视频广告。
30秒电视广告在20世纪曾经是营销及传播界的灵丹妙药,但在后大众传播时代它已经不再包治百病。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按目标消费人群的接触点来发展媒介中立的创意想法(Media Neutral Idea),所以我认为从今而后应该把“电视广告”改称为“视频广告”。传统电视广告费用高昂,在现今的屏幕世界中,视频广告可以在电视屏幕中播出一个15秒的短版本,在电脑屏播出另一个较长的30秒版本,在户外屏播出45秒的版本,或者在手机屏上播出15秒的版本……这样的思维才能完全将目标消费人群的媒体行为作为企划核心,在后大众传播时代加大互动及再传播的机会,强化视频传播的最终效果。
改变四:利用数字技术与线下活动。
目前,很多中国企业一半的推广费用是用于线下营销的,例如销售点的推广使用,未来线下活动可以跟数字媒体及技术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例如街旁利用LBS技术衔接做定点传播,这些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将会增强线下活动的效率和反馈,令大家更能掌控执行并更有机会加强电子商务的应用。
改变五:与销售增长挂钩的代理收费模式。
20世纪,在外国企业里流传着一句关于广告花费的名言—“我知道我浪费了一半的广告费,但我却不知道是哪一半。”传统意义上,广告代理商都是以月费、项目费或佣金作为收费模式,但随着传播、营销与终端销售结合越来越紧密,企业能够精准地追踪到整个消费行为的结果、计算出广告媒介的投资回报,所以未来一部分企业会逐渐改变广告代理商的收费模式。在可见的未来,可能会有部分代理商的收费是与消费者的反馈、销售增长进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