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把就业看作"民生之本"
背景链接:2003年10月2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受国务院委托,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成为当前矛盾的焦点,出现了一批就业困难群体,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工业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这四个方面的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困难,再就业难度大,迫切需要帮助。2003年10月27日下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符合实际。在我们国家,就业和再就业十分困难,加上"非典"疫情的冲击,这项工作可以说是难上加难。在这种不利条件下,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今年计划新增就业岗位800万个的目标不能变,这需要下很大的决心。今年1-9月全国累计实现新增就业岗位650万个,达到全年目标任务的81%。从这一数字中可以看出各级政府抓就业工作的措施和力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为了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我提四点建议:
第一,要充分认识我国就业和再就业形势的严峻程度。2003年全国城镇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现存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600万人,登记失业人员800万人,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劳动力达到2400万人,预计可以安排1000万人,年度缺口1400万人。需要指出的是,下岗待业人员往往会连带影响他们的家属和亲友,一个下岗职工至少会影响20个人。按照这一标准推算,全国至少有28000万人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到下岗的影响。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这一重大难题,绝不可掉以轻心。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把就业工作真正作为民生之本来看待、来落实。
第二,要着眼长远,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扩大就业之路。当前要认真研究的课题是:如何通过加快发展尽快增加就业岗位;如何扶持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如何采取多种方式分流富余人员;如何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如何通过扩大国际交流,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拓宽就业渠道。对于上述五个课题,要一个一个地加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并逐项付诸实施。
第三,要认真研究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就业方法,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以小时工为例,这种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用工形式,不仅适应用工者灵活用工的需要,而且适应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经成为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上海市最近预测,2004年全市需要聘用家政服务员的家庭将比2003年增加25万户。按照一个家庭服务员平均服务3户人家来估算,仅此一项,2004年上海就可以新增7万个就业岗位。全国其他城市对小时工的需求量如何?在小时工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更加灵活的就业形式?在城市公共设施、保洁、绿化、保安等方面还有没有安置下岗职工的余地?我国餐饮业已经突破了300万家,容纳了1800万劳动者,对就业和再就业作出了很大贡献,在这方面还有没有拓展空间?对于这些具体问题,都要认真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一般号召,减少形式主义。
第四,要加快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进度。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已经提出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建议。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就业压力会比其他国家大得多。在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过程中,许多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逐步转移,军转干部需要安置,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城镇新增劳动力也存在着就业问题。要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必须通过立法予以保障。既然有关部门认为当前制定就业促进法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建议抓紧启动这项立法工作,越早越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