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国民们!(6)

1911 作者:王树增


一要取得自由的权力,凡是缴税的人,都应该享受思想、言论、出版的自由;

二要废除以前的法律,制定出国家的新法律;

三要这地方的钱给这地方用,这地方的事由这地方公举出来的人管理,没有什么钦命不钦命;

四要把汉族的家谱考证详细,把异族撵出长城去;

五要不管科举不科举、学堂不学堂的,一方面考证中国的古学,一方面研究外国的新学;

六要改良农工商,保护铁路、矿产、银行,防止人家东一块西一块地割去;

七要鼓励尚武精神,养成军国民的资格;

八要结个党,最好名叫社会党;

九要好好考察一下,孔教、佛教、老教、耶教,到底哪一教更好,至于信什么以后再说。

但是,中国的百姓还没有拼出性命成为国民的勇气。

被称为激进派第一人的刘师培写出《论激烈的好处》一文,指出“中国的人做事,是最迟缓不过的,这种人有三种心:一种是恐怖心,一种是罣碍心,一种是希恋心。所以一桩事情到面前,先想他能做不能做,又想他成功不成功,瞻前顾后,把心里乱得了不得,到了做事情的时候,便没有一桩能做了”。而梁启超则写出《中国人之缺点》一文,认为国人的缺点有四:一是“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二是“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三是“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四是“没有高尚之目的”。关于第四点,梁启超以为是“中国人根本之缺点”。他说:“凡人处于空间,必于身衣食住之外,而有更大之目的;其在时间,必于现在安富尊荣之外,而有更大之目的。夫如是乃能日有进步,缉熙于光明,否则凝滞而已,堕落而已。”虽然人活着的“高尚之目的”不一,但梁启超纵观西方各国,认为最重要者有三:“好美心其一也”,“社会之名誉心其二也”,“宗教之未来观念其三也”。

中国百姓的混沌让新式知识分子很是焦虑:“百姓应做的事情,应立的基业,大得很哩!多得很哩!你道那讨老婆、吃绍兴酒、吃大烟、吃饭、睡觉、买田产、开当铺、生儿子,算得事体吗?算得基业吗?我今且把那顶大的事体,顶大的基业,说给列位听听”:

第一项是从满人手里把国土夺回来。“老婆若把人家硬占了,还要拼命去争,国土把人家硬占了,难道不该拼命去争吗”?

第二项是要讲政治。桀纣以前的皇帝还可以,到了桀纣就混账不堪了,所行政事都无益于民,因此才有武王伐纣。“汤武革命,顺天应人”,这就是最大的政治。

第三项是争取种族尊严。“我们中国汉种人做了皇帝,我们百姓自然应该忠他,若是英吉利、法兰西的皇帝,我们就不必去忠他了,为什么呢?他并不是我们同种的,他与我们并没有什么关系”。

道理说到此处,爱极生恨,忍不住骂将起来:女人家爱的是自己的丈夫,若去爱别人的丈夫,就是不干净的淫妇了。我们爱的是自己汉种的皇帝,倘然自己没有皇帝,把别种人来做强盗的当做皇帝看待,天天说什么我皇上深仁厚泽,这个贼种,比那不干净的淫妇,还要贱到十三倍哩。学理混乱、情绪极端的民族主义,与近代意义上的民主意识混杂在一起,形成中国近代史上政治思想的空前活跃。而历史证明,即使到了革命爆发的时候,中国的普通百姓依然没有彻底明白什么是国民以及成为国民到底有什么意义。

知识分子们神思飞扬。

而在这片国土上,另有一些人并没有慷慨陈词,他们认为行动才是国民应干的事情。

颠覆大清帝国的乱子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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