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泽的另一番话,或许让慈禧更为动心,那就是:日本于明治十四年宣布立宪,直到明治二十二年才开国会实行宪政,大清国“可仿而行之”。这就是说,朝廷可先宣布预备立宪,宣布得越早越利于稳定国内局势,至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可待民众宪政知识完备、朝野共有“望治之心”时再说。
慈禧十分欣赏“预备”二字。
一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大清帝国权力中枢召开了研究立宪的第一次会议,与会者包括醇亲王载沣、所有的军机大臣、政务处大臣以及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因为要依次传阅载泽、戴鸿慈和端方的奏折,而每封奏折均甚长,以至天黑“不及议而散”。次日,会议在外务部公所继续召开。军机处首领庆亲王上来就定了调子:应该立即实行立宪。既然考察大臣都强调立宪制度让西方各国强大起来,特别是君主立宪之后太后和皇帝的权力“虽略有所限,而荣威则有增无减”,那么这种“有利无弊”之事何乐而不为?况且,立宪是目前全国新党们的呼吁,中外报纸和海外留学生们慷慨激昂也是为了立宪。民声如此鼎沸,若“舍此他图”,无异于“舍安而趋危,避福而就祸”。军机大臣孙家鼎提出:“立宪国之法,与君主国全异,而其异之要点,则不在形迹而在宗旨。宗旨一变,则一切用人行政之道,无不尽变,譬之重心一移,则全体之质点均改其方面。此等大变动,在国力强盛之时行之,尚不免有骚动之忧;今国势衰弱,以予视之,变质太大太骤,实恐有骚然不靖之象。似但宜革其丛弊太甚诸事,俟政体清明,以渐变更,似亦未迟。”孙家鼎,咸丰年间状元,历任工部、礼部、吏部尚书,曾为光绪皇帝的老师,戊戌年间力主变法图强。巡警部尚书徐世昌反对费时多年逐渐变革,认为只有大变才能振奋民心,使民众的观念与精神趋于符合宪政之要求。孙家鼎还是坚持认为:“今国民能实知立宪之利益者,不过千百之一;至能知立宪之所以然而又知为之之道者,殆不过万分之一。上虽颁布宪法,而民犹懑然不知,所为如是,则恐无益而适为厉阶,仍宜慎之又慎乃可。”直隶总督袁世凯反驳说,天下事势,没有常规。昔日欧洲各国立宪,“因民之有知识而使民有权”,今日中国只能使国民因“有权之故而知有当尽之义务”,而令国民“知识渐开,不迷所向”正是“吾辈莫大之责任”。但袁世凯同事也表示,立宪会使国家面临诸多费时之事:“以数千年未大变更之政体,一旦欲大变其面目,则各种问题,皆当相连而及。譬之老屋,当未议修改之时,任其飘摇,亦若尚可支持。逮至议及修改,则一经拆卸,而腐朽之梁柱,摧坏之粉壁,纷纷发见,至多费工作。改政之道,亦如是也。”军机大臣瞿鸿禨表示认同,言一旦预备立宪,诸事必会繁重,“当以讲求吏治为第一要义”,只有在具备地方自治的前提下,才可能避免整个国家的纷乱。瞿鸿禨,同治年间进士,庚子事变中随行护驾至西安,深得慈禧信任,后任工部、外务部尚书兼政务处大臣。会议的最后,醇亲王载沣说:“立宪之事,既如是繁重,而程度之能及与否,又在难必之数,则不能不多留时日,为预备之地矣。”
第二天,与会大臣面见慈禧和光绪请渐行宪政。
十四天后,清廷发布上谕,宣布预备立宪。
此时,距考察宪政的大臣们回国仅一个多月的时间。
史书记载:“其间大臣阻挠,百僚抗议,立宪之局,几为所动。苟非考政大臣不惜以身府怨,排击俗论,则吾国之得由专制而进于立宪与否,未可知也。”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即一九○六年九月一日,光绪皇帝颁布上谕:朕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懿旨,我朝自开国以来,列圣相承,谟烈昭垂,无不因时损益,著为宪典。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是以前派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现载泽等回国陈奏,皆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睽,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晰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著各省将军、督抚晓谕士庶人等发愤为学,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合群进化之理,勿以私见害公益,勿以小忿败大谋,尊崇秩序,保守和平,以豫储立宪国民之资格,有厚望焉。将此通谕知之。钦此。这是一份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