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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虚荣:死要面子活受罪

为什么好人总吃亏,为什么坏人常得逞 作者:公隋


在物质社会,谁不想拥有洋房、轿车,谁不愿意挥金如土……问题是很多爱面子、虚荣心太强的人,喜欢讲究排场,为了撑面子,与他人比吃、比穿、比用、比收入。真的有那个经济实力也就罢了,没有经济实力的就开始动歪脑筋了,这就有了贪污、受贿、抢银行、拦路抢劫之辈等等。

有些学生的父母辛辛苦苦积攒一点钱供子女上学,但他们的子女却在学校挥霍浪费,请客送礼,大摆阔气。

有些农村的孩子自尊心比较强。有一天下大雨了,很多家长来学校送伞。一个农村的女孩子看到同学的父亲到教室来给儿子送伞,西装革履,一幅大款气派,非常羡慕。突然从窗外看到父亲苍老憔悴,衣着破烂的身影走过来了,惊惶得不知所措,听到父亲喊自己的名字就假装没有听到,等到他走进教室,她简直无地自容。

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中,贫富差距在不断加大,许多人在社会巨变中心理遭到极大的扭曲,因此只有借助于虚荣来满足自己的面子和虚荣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女出纳,因为虚荣心而把手伸向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360多万元,结果锒铛入狱。

海宁人汪小倩,2003年到海宁市一家时装公司做出纳,月工资1000元。工资低,消费自然受到限制。自己才1000元工资,花钱很小心,而她的小姐妹却出手大方,汪小倩的心理天平开始失去平衡。

2005年的一天,老板让汪小倩取10万元,她就拿空白支票找老板娘盖好章,然后在支票存根上写取款10万元,而在现金支票上却写取款12万元。随后,她从银行取出12万元现金,这多出来的2万元现金就落到了汪小倩的手里。最后,她再拿支票存根和10万元现金给老板签字,老板看到存根上的金额和现金数字相同,就在支票存根上签字。

汪小倩就这样轻易拿到2万元,她又紧张又兴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她就通过这样的方式操作,取款时多取2万或3万元,最多的一次多取了6万元,一直到2008年9月,汪小倩请假生小孩才罢手。

挪用了这么多钱,汪小倩是怎么花的呢?她买衣服都是上千元,毫不心疼。买手机,一次就买10多部。她的小姐妹愣了:“干嘛买那么多手机?”“送亲戚,送朋友!我这样做,不仅我有面子,我家人也特别是有面子。”有一次,汪小倩买了一件貂皮大衣,为了炫耀,竟特意跑到村里去走一圈。

汪小倩总共挪用了360多万元。其中买房花费70多万元,为了让老公有派头,她又给老公花费6万的首付买了轿车。另外,她还假借公司名义,叫小姐妹去旅游。2006年、2007年五一节,2008年3月,她分别带领小姐妹、朋友到海南、香港、澳门及新、马、泰等地旅游。她这么做,只是为了显摆她有钱!

2008年9月12日,汪小倩因生小孩而请假,新的出纳接替了她的位置,这才发现了很多漏洞。经过民警侦查,汪小倩犯了挪用资金罪。

这个仅仅初中文化的女人,为了满足虚荣心,无视法律。虚荣心每个人都有,但超出限度的虚荣心,将不属于自己的钱占为己有,为己贴金,外表是光鲜了,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恐慌。要知道,纸永远是包不住火的,等待她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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