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四次普利策奖得主罗伯特·弗…

哈佛传奇 作者:丹尼·冯


1914年的时候,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二本诗集《波士顿以北》,当时这本书是在英国出版的时候,其实那时候他的风格已相当完善了。技巧的提高,有助于他灵巧自如地运用节奏来自由地表达情绪,可是他的风格没有起很大的变化。这首诗中,内心独白和对话是其主要形式。这本诗集中有一首最着名的诗《修墙》。诗的大部分语言都是浅吟低唱,语调似乎是在谈天,诗通篇是家常话、挖苦话不绝于口。

在弗洛斯特写给别人的信中,也体现了他在诗中表达的内容。在信中他的一些性格比如孤寂、自杀的想法以及害怕发疯的担忧都表露无疑。事实上他的姐姐就是死在精神病院的。他偶尔性格狂躁,甚至勃然大怒,嫉妒别人,可事后又对自己的自私进行自责。这种脾气在信中也有流露,不过内疚总是在他的感情中占上风。读着这些信,现实生活中的罗伯特·弗洛斯特与以朴实的哲学家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的罗伯特·弗洛斯特离得越来越远。然而,诗人和他的诗却离得更近了。他的一些诗歌,如《农夫》、《割草人》、《佣工》和《摘苹果的人》却能很明显地显示他的性格,这些诗都好像是孤立的个人,或者说是孤立的一伙,而不属于乡村社会。他们竞争、多疑、独往独来。

弗洛斯特把诗中的人物孤立起来,然后使他们周围充满疑惑的技巧赋予了他的人物一种神秘感。例如,那个《雪夜林畔小驻》的人就说:

我的马一定颇感惊讶,

四望不见有什么农家,

偏是一年最暗的黄昏

在雪林和冰湖间停下。

后来,风格发生了变化,消极接受的态度改变了喜欢使用警句格言的弗洛斯特。他的风格与他后期的态度最相得益彰了。忧伤、平淡和绝望,这些被弗洛斯特称之为“绝对非文学的语言”。在写《波士顿以北》时,他就是在尝试这种语言。他的诗中的讽刺和紧张感都是由“微言”和“大义”的对比所产生的。诗的语言应是能在日常口语中听到的语言:“一首诗有生命的部分是声调。”而《白桦树》一诗的艺术性就在于语调轻松,风格自然:简单的叙述包含着一个人类志向的寓言。这个寓言通过一连串暗喻的展开,如此适合于我们的头脑和耳朵,以至在我们不知不觉中诗已完成了它的作用:

所以我梦想再回到童年爬村,

尤其当我心烦意乱之时。

生活真像一个没有路径的森林

面颊烧伤,缠绕着蛛丝

一只眼睛被树枝抓得流泪。

我真想离开大地一时

然后回来,重新开始……

有时命运会比爬树更不遂意。

1936年,有人问弗洛斯特他最喜欢什么书,“《鲁宾孙漂流记》”,他说:“这本书一直都未从我的脑海里消失。鲁滨逊被迫漂流在人世之外,梭罗把自己隔绝于人世,他们二人都发现可以自足。”自足的愿望在弗洛斯特身上也表现得很强烈。他的诗表明了这种愿望最终变为现实的不可能性。他的信进一步证实了他的焦虑、不安以及自我中心这种自从他1963年逝世以来批评家和传记作家大量记载的特点。在许多诗中,如《戒之,戒之》之中,他痛苦而又毫不妥协地自己与自己作对,自己与自己的失望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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