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弗罗斯特受到一些年轻人写的诗歌,可是他看完后一般不用书面的形式回复他们,而是跟他们见面、谈谈。弗罗斯特接到过一些书,可他自称自己看不懂。记得有一本书的名字叫《噢,地狱》,当时觉得不错。还有一篇叫《吼》,另有一篇叫《汽油》。别人送给弗罗斯特一首诗时,他一般先看有没有押韵,看完后自己就知道该什么时候再去读它了。弗罗斯特觉得韵脚都是成双成对的。对一般诗人来说,一个韵脚十之八九都会比另一个好。弗罗斯特认为那是他创作时最严厉的考验。他分辨不出哪一个是最先想到的,有人会随便改动的,但这个弗罗斯特一眼就能看出来他觉得那属于表演的范围。
聆听心声,诗歌中的那份情
《未选择的路》,作于1915年,是弗罗斯特创作的一首着名诗歌,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中。1916年后,他开始在大学教书,学校给予的头衔是“住校诗人”。人们非常喜欢读弗罗斯特的诗歌,大家觉得他的诗歌很通俗,即使教育程度不是很高的人,也都看得懂。当时搞诗歌试验很流行,而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通过自己的观察来描写细致入微的日常事件。贴近大自然是弗罗斯特诗歌的主题之一,他运用象征的手法,把自然事物象征化,而非强调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
该诗歌的中译文如下: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显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