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近期,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Forbes)发表的2005年度的“税负痛苦指数(TaxMiseryIndex)”在财经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用来度量全球雇主与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的调查报告称,2005年,在全球52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第二。
把税负痛苦指数进行排名,它的依据主要是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财务税率、增值税率、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依据这些指标进行的综合性评判,形成了税负痛苦指数。
排名第一的是法国,这是一个高福利国家。第二就是中国,中国强劲的竞争对手印度排第43名。
对于企业与雇员来说,交税越多就越痛苦。税负痛苦指数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其排名和吸引外资能力成反比,排名越高的国家,吸引外资的能力越差,但是中国例外。
一个国家吸引外资的前提是向其提供比其在其他地区发展更多的优惠,比如成本优势、税收优势。
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所得税的两免三减,从盈利年度开始计算,两年之内免税,接下来的三年减半征收,非常优惠,这比对本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还优惠。这是国家吸引外资的一个手段。
当纳税人面临沉重的税收负担,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纳税人一般只有三条路可以走:
一是违法偷税,即通过违法行为实现规避税负的目的。纳税人的偷税行为并非完全由于自身的原因,国家税法政策上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纳税人选择偷税。但是,偷税是违法的,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违法偷税的风险将不断加大,最后注定了这种行为只能是“死路一条”。
二是消极对待,压缩经济活动规模,最终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的萎缩。这一点根据“拉弗曲线”也可以得到印证。按其观点,只有较为合理的税负才会扩大生产,从而使税基增大,税收收入增加,而较高的税负只会抑制生产,最终破坏税基。
正所谓“源远才能流长,根深方能叶茂”。但是,在国家宏观税负不能立即减轻的条件下,选择这种做法,国家宏观经济必然受到影响,而企业最终也只能被市场竞争所淘汰,从而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
三是积极进行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这才是企业迎接市场经济严峻挑战、依法纳税的必由之路,是面对目前政策法规的明智之举。
任何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都希望能用合法的手段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合理避税表明了企业管理者对待纳税的正确态度,它会促进企业有效地开展财务控制和合理开展经营活动,从而既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水平,又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
企业经营效益越好,国家的财源税源就越丰富。总的来说,企业合法避税只要是适当的,不仅会促进企业的发展,还有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这同国家的利益是不矛盾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企业竞争国际化的趋势使得纳税筹划意义更为重大。
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
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以增加销售的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分庭抗礼,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如何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
因此,对国内企业来讲,合理避税问题,不管是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来看,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主动营建良好的外部纳税环境,以确保自身的良性发展,是企业的理性选择。我们提出的财务管理“十六字方针”中的“账外运筹”,主要帮助企业解决税收问题。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