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节:第五章 内部关系(5)

中国企业内务条令 作者:张建华


非正式组织走向极端,就形成了组织中的宗派。在组织中,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是简单的感情联合体,而是权力、地位、名誉、 关系、利益的结合体。

“宗派”问题作为群体里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无论是在社会大集体中还是企业小集体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宗派,在其范围内带来一定积极影响的同时,必然会给企业大范围造成负面影响。

企业作为组织,从理想上来说,应该像一块钢筋水泥那样坚固,组织严密,无漏洞可循。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组成企业的是人,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不同的思想,就必然产生人以群分的现象,这样就形成了很多个小团体。

宗派是组织的毒瘤,世界上所有成功的组织都与这种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现代企业组织中可以有宗教,但不应该有宗派。

在正式组织中的非正式组织,如果形成势力,必将影响正式组织的运转和效率。实际上,在正式组织中的小圈子和小团体,也会对“圈外”、“团体外”的人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孔子讲周而不比,朋而不党。

在企业中,可以允许有非正式组织存在。但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以不能影响正式组织效率为底线。

摘要:

企业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不应损害和影响正式组织的利益。

企业是正式组织。

在正式组织中,一个人的行为由组织职责确定。

现代企业组织中不应该有宗派。

宗派组织实质是违反组织利益,破坏组织纪律。

在组织中,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是简单的感情联合体,而是权力、地位、名誉、 关系、利益的结合体。

思考:

在企业组织内部,如何处理与同事、同乡、同学等关系?

2,为什么小团队、小圈子这些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不应损害正式组织的利益?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