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到我屋里,罗素三下五除二地脱去裙衫,白晃晃的一条,跟着又蛮横地来解我的裤腰带,嘴里还不住地用英语吵吵,我不懂英语,我却知道那是一句很粗的话。
我说:你是醉了,改日吧。罗素推我倒在床上,呼呼喘着说:"我就要今天开始我的新生活。"成语"气势汹汹"恐怕就是用来形容她此时此刻样子的。
她的身体是骨感的,但又匀称得凹凸有致,最让我惊奇的是,她的阴毛竟是修剪过的,蓊郁的一缕,特艺术。这么疯狂的罗素,我还是从没见过的,和她相拥时,我脑海里出现过莎朗·斯通演过的某些角色和某些情景。
做爱不要男人覆盖,而是她在上面驰骋,也是我不曾体验的,我只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那本书中读到过:她疯狂地摇摆起伏着她的腰肢,而他则以自己全部意志和贡献精神,英勇地保持着硬挺,不拔出来,直到她轻声呼喊着达到高潮……
从始至终,我都是木偶,而她是牵线人。事后,罗素说跟男人同床睡不着,匆匆穿好衣,嫣然说了一句"谢谢你的精液"就走了。我送她,她出得门来马上又是一副淑女形象,所谓静若处子,便是她这样了。望着她的背影,我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像梦。
回屋,见桌上镜架里的甜妞在冲我笑,似在笑我的荒唐,只是那笑里有几分憔悴。
一早,王鹤生给我发来电子邮件,说他在澳洲生活很太平,妻子爱他疼他宠他如顽童一般。我立马回了他一封,骂他只管去过清风明月的悠闲日子,倒把我丢在水深火热之中煎熬这么久,真该将他批倒斗臭,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王鹤生就是那个引我走上经商之路的人,我所在的出音乐盒带的那家文化公司也是他的,我是让他抓壮丁抓来的,如此上了贼船。
我不太清楚王鹤生是怎样勾搭上公司企划部的那个女孩的,反正他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女孩儿决计从一而终,非他不嫁,每次见他都让他把耳朵贴在她的腹部,"你能听见小宝宝在动吗?"显然王鹤生被吓到了,只好夹着尾巴逃跑了,求我替他临时打点公司。
我虽然不是在水泊梁山长大,不过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劲头还是有的,于是乎,就飞广州走马上任去了。开始他是通过电话遥控,后来邂逅了一位大他八岁的阿姐,他说跟牛奶面包布丁一样的可爱,一拍即合,难舍难分,也就乐不思蜀了,只说,"公司我不要了,你随便处理好了,"便牵着阿姐的手尽情地游山玩水,一直到澳洲才停下来。
本以为十天半月就可以交差了事,竟变得遥遥无期,被套牢了。只好跟一群歌星进录音棚摸爬滚打,伤春悲秋是顾不上了,夜深时宿在棚里倒成了常有的事。偶尔一觉醒来,朦胧着与身边写歌词的女孩儿云雨一番,掉头又睡……从棚里出来,还要跑工厂跑音像店。
累得我除了骂娘别无选择,毕竟是受人之托,装装江湖还是必要的,只好硬撑着。每月,我都把纯利润汇给王鹤生,王鹤生再三推辞,不住对着话筒唠叨:"这不是抽我的耳光吗!"我仍我行我素,我妈说,做人要仁义一点儿。
渐渐,这一行不太好干了,翻唱歌曲赶不上原创歌曲那么吃香了,盒带也没光盘那么时兴,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话里对王鹤生说:"哥们儿,我累了。"
"歇歇吧,"王鹤生声音哽咽着说,"至于公司,卖掉也好,丢掉也好,随便你--别忘了多带些钱回家。"我也有点儿感动,心里说:你小子也有泫然欲泣的时候,还算性情。
做了"离休老干部",我们俩隔三差五通过电邮保持着联络,他告诉我,他现在的生活素朴多了,反倒有了悠然见南山的自在,娶一个比自己大的女人实在舒服,情趣多多;还拖着老腔说年轻人做爱随时随地都想要,交通灯还没有转绿的一刹那也不闲着,人老了总想等到教皇就职大典之类的大日子才要一下,他说我是前者,他则是后者。我要是告诉他,电视上报道,某歌星和某公司签约了,某歌星是我们熟悉的,某公司也是常打交道的,他就赶紧打断我:恍若隔世,八年了,别提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