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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53)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作者:雪屏


直觉告诉我,这样的夜晚怕是过一次少一次了。罗素似乎有一种特异功能,她能带着我的思想和肉体到我从来没到过的地方去,甚至能到远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之前的地方去。

天亮了,罗素才睡去,睡得像个小天使似的沉稳。我撑起身子,俯视着她,阳光殷勤地跑来辉映着她的脸庞,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时变幻着颜色,仿佛是照明师在做手脚。

因为罗素回学校读书去了,我也终于有空读书了。我读的是滕固的短篇集《壁画》,写一个留日学生学了五年的画,从来没有画完过一幅,原因是他屡屡失恋,最后竟饮酒过量,导致吐血,他就用鲜血在壁上画了些粗乱的画,约略可以认出一个人,僵卧在地上,一个女子站在他的腹上跳舞……据说,这是一部唯美主义的代表作品。

我的那本《贩书偶记》又搁置很久了,自上次淋雨大病一场之后,就再也没动笔。我准备将《壁画》作为一章,收入到我的书中。说起来,这本书来得很戏剧化,那次在长沙黄泥街,我看中一本七十年代三联版的《根》,问价,要五十,我嫌贵,老板就拿出《壁画》来,说可以搭给我,所谓买一送一,我一看,居然是1924年泰东版,遂成交,美得我屁颠儿屁颠儿的。

我的书不是用电脑敲出来的,一坐到电脑跟前我的头脑总是一片空白,只有在一个十六开本的英式牛皮笔记本上我才可以写得非常流畅。那个笔记本也算是个老古董了,起码得有八十年以上的历史,纸页柔润而平滑,拿老派克钢笔来书写,有一种说不出的淋漓尽致的快感,像自渎。

沉浸于写作的时候,我总是想起一本书的名字--工作着是美丽的。如果再从冰箱里端出一盘鲜草莓出来,浇上少许的奶油,写几行,就用牙签扎一两颗丢进嘴里,然后再写几行,又丢进嘴里一两颗,惬意得很,真的觉得我的工作特美丽。

中间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是老同学打来的,问赵楚最近找过我没有,我说没有,对方好像不相信,一个劲儿刨根问底,我只好赌咒发誓,说向毛主席保证,我确实不曾见过赵楚,如果还不肯相信的话,那么我也可以向布什保证,向普京保证,甚至向阿拉法特保证,对方终于相信了似的笑了。我骂他一句神经病,挂了电话,又继续地写下去。

写完这一章,赶紧冲个澡,上床去睡,明天还要照顾店面,得早起。刚刚躺下,突然想起滕固的小说中曾记载有"秘术一百种",其中说用四方的白纸一方,将天竹枝的根和自己剪下的头发包拢来藏在枕边,不致别人知道,夜间就会与所思人在梦中相会。我想试试是否灵验,可惜没有天竹枝,只好用文竹枝来替代一下,不知我会不会梦到罗素,或者甜妞……醒来,日光已浸到窗上,拍拍脑门回想,平时睡倒乱梦不断,今夜竟无人入梦,饱饱地睡了个好觉,可见秘术不但不灵验,反而起相反的作用。我是让滕固给骗了。

我发现,写书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其实,我倒没什么功利目的,只为愉悦自己,而且这种愉悦不仅仅局限于现在进行时,就是在以后的几天里,心神也如同飞跃的蛱蝶一样,活泼泼地扑打着翅膀,在书店里做生意也比平时更有兴致。

下午,来了一对不速之客。下午的阳光是懒怠的,容易麻醉人的神经,我却一点儿犯困的意思都没有,就教鹦鹉唱歌。这时候,进来了一对不速之客,是一对非洲青年,大概是留学生的模样,可能因为肤色的缘故,眸子就显得特别的黑白分明。当他们看见书架上的老书时,竟像小孩子看见了变形金刚那样的惊喜。经过攀谈,我才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来自赞比亚,是汉学家。而且让我惊奇的是他们居然能操一口的京片子,比我还纯,说起刘半农、胡适和梁实秋,如数家珍,看来,来中国够年头了。我们侃了一阵,侃得挺痛快,临走,他们还买了不少的书,我给他们打了折,让他们以后常来,他们说:放心哥儿们,一回生两回熟嘛,我们以后会常来照顾你的买卖的。那架势,特痞,特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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