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节:中国建设内需社会需要做什么(2)

保卫社会 作者:郑永年


其次,国有部门的灰色收入过多,国有企业犹如独立王国。很多国有企业尽管名义上是国有的,享受国家赋予的行政垄断和融资优势,但企业老总具有高度的自由来支配国企收入。即使是在平均收入较高的大型垄断国企内部,管理人员的高薪高福利和一线工人的低薪低福利也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方面造成整个社会的分配不均,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大型国有企业本身的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劳动者劳动所得过少。政府亲商有余,亲民不足。尤其是为GDP增长服务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过度压低各种资源价格。许多地方政府和资本的关系过于紧密,往往总是站在资方一边,拼命压低劳动者工资和福利水平,而对保护普通劳动者的尊严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则置若罔闻。这样做从短期看似乎在帮助企业,但从长远看则是害了企业,因为企业可以充分压低劳动成本,而没有动力来提高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结果政府实际上帮助企业维持在低技术水平。珠江三角洲在这方面可说是典型,三十年前使用低技术的农民工,三十年后仍然如此,劳动者收入提高远远落后于GDP产值。因为没有技术的进步,今天珠三角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后继无力,不可持续。

二次分配在分享成果上也很重要。中国目前的税制很大程度上还是递减而不是递增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现在的主税,对于调节收入作用有限。而对于直接税而言,现在的局面是,针对普通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而对富人的税收,如各种财富和财产税,不是尚未建立,就是收不上来。这就造成了富人消费过度而穷人消费不足的情况。比起收入的不平等,中国财富集中的程度更是已经超越美国。民间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私人资本的投资领域又很有限,于是形成了私人投资盲流,大肆炒作房地产或者任何一种可以炒作的基本日常消费品,破坏市场秩序。最后,这里还有一个税收“私人化”问题。征税本来是政府的事情,但很多地方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欺压民间投资者,甚至不惜使用种种不法手段来谋取私利。税收的“私人化”不仅影响了国家的税收,而且也遏制着民营企业的发展。

确立保护社会的政策

建立内需社会的第三个大问题是要确立社会政策。在GDP主义思想指导下,各级政府长期以来不分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造成了社会领域的过度市场化。社会领域市场化的这十几年,中国社会从根基上遭到破坏,派生出无穷无尽的社会问题。没有有效的社会保护机制,就很难造就中产阶级的成长。现实的情形是,中产阶级在高房价的压迫下正在“无产阶级化”。没有中产阶级,又怎么会有社会消费和“内需经济”?很显然,确立内需社会首先必须建立能够保障社会存在的社会政策。

尽管有关部门对所有这些问题也有认识,并且开始实施一些政策,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政策仍然具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特征。针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还是没有明确的政策思路,更没有切实有效的政策。只有把经济结构调整放在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背景下,中国才会有思想的解放,才会有有效的政策,才会形成足够的政策动力。

原刊于《联合早报》201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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