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节:第三章 无心插柳(4)

黄光裕家族的财富路径 作者:张小平


只要有三分把握的事,黄光裕就敢去做

在2008年6月《新京报》一篇题为《十年一觉房改梦 待从头回归“保障”》的文章中,透露了这样一则有意思的故事:

1997年11月的一天,朱镕基来到深圳视察工作,时任万科总经理的王石受命进行企业汇报。那时,万科已经是一家房地产特征很明显的公司,他的发言引起朱镕基的兴趣。他认为,2—3年内,住宅产业不可能成为支柱产业。

“如果取消福利房分配制呢?”朱镕基问。“不能。”王石说。“如果金融市场开放呢?”“不能。”“消费信贷放开,还不行?”“两年内不行。”

“我两年内一定要把住宅行业促成支柱产业。”朱镕基斩钉截铁。“总理说行,就一定行!”王石回答。全场大笑……

当时,中国已经实行了近50年的福利分房,房改酝酿了10多年,也在天津、烟台等城市搞试点。朱镕基此前在多个场合表示,要把住房建设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怎么个增长法,他一直在考虑。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1991年至1995年是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的第一个高速增长期,房地产投资由24亿元跃升至352.8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95.81%,主要是1992年和1993年连续两年对香港招商,外资房地产投资大量进入。但到了1993年,宏观调控让房价回落。1993—1997年的房价下滑与投资下滑曾造成1996—1997年的房地产全行业亏损。但京城房地产大腕张宝全认为:“对于北京而言,由于当时购买力强,整个市场处于一种买方市场,北京受到政策影响不是很明显。”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1993年5月《北京基准地价》的制定和实施,给地价评估提供了政策理论依据,为京城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市场化奠定了基础。而潘石屹指出:“1996年中央提出把住宅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是房地产行业发生新的转变的一个节点。”

真正吹响房改进军号是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即23号文)明确指出,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此为标志,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展开,随即,老百姓开始进入买房市场。

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在“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引导下,贷款买房、按揭等新概念开始登陆中国内地。

对于目前被高房价搞得痛苦不堪的年轻工薪阶层而言,很难想象商品房发轫之难,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讨,直到90年代末才尘埃落定。如果不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倒逼中国发展内需市场,恐怕商品房还会继续纸上谈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有了朱镕基和王石那幕有趣的对话。

在家电业蓬勃发展的1997年,黄光裕却一度对此意兴阑珊。在把家电业务托付给了既有能力又可靠的二妹夫张志铭后,黄光裕纵身投入了房地产业和投资业。

1996年3月18日,黄光裕成立了北京市国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后改名为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经过数次增资至4.2亿元。

黄光裕事后如此解释他进入房地产等行业的原因:为了发展多个产业并实现产业的互补、互动。而国美的一位高层人士对黄光裕的此举猜测道:首先黄光裕看重的并不是这个行业多么赚钱,而是当时他预感到1994年以后,国家宏观调控,要紧缩银根,收紧信贷。而一些形式的抵押信贷,比如实物抵押,可能会较多地应用。国美进入房地产业实际上是在进行资源整合,有了固定资产,再来为流通企业的发展运筹资金。

但据笔者观察分析,黄光裕此举最主要的因素是暴利的诱惑。俗话说得好:商人无利不起早。大哥黄俊钦放弃了家电连锁零售,全力进军房地产业,肯定有其充分的理由和信心,黄光裕受其影响,加之天生的赌性,让他对靠卖家电一块一块去赚钱鼓不起足够的兴趣,而大起大落的房地产业更适合他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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