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5 笔名(11)

绞河镇的最后一夜 作者:(美)约翰·欧文


丹尼在新罕布什尔大学读大一时,凯彻姆到达勒姆来过。那时,老伐木工已经四十好几了,他来到丹尼的宿舍,粗鲁地宣布:“你爸告诉我说,你从来没学过怎样在真正的公路上开车。”

“凯彻姆,我们在波士顿的时候没有车可开——我们第一个礼拜就把那辆‘酋长’给卖了——在埃克塞特那样的地方,哪儿有空学驾驶课啊!”丹尼解释道。

“屙不出屎来的老天爷啊!”凯彻姆说,“身为大学生,还连个驾照都拿不到,我可不想跟这号人有来往!”

然后凯彻姆教丹尼开他那辆老卡车:对于此前驾驶经验仅限于在绞河镇运木料的路上开自动挡汽车的年轻人来说,这些课程可够难的。凯彻姆在达勒姆待了一个多星期,他就住在卡车里——“跟那时候住移动工棚一样”,伐木工说。伐木工在卡车后面睡觉时,新罕布什尔大学主管停车的部门两度给凯彻姆开出了停车罚单。凯彻姆把罚单给了丹尼。“这些就由你来付吧,”凯彻姆对年轻人说,“毕竟驾驶课是免费的。”此前七年里,丹尼一直没去看望伐木工,他深感不安。到现在,又有六年多过去了。

如此重要的人,怎能多年不见?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在春雨绵绵的衣阿华市思忖着。更让人费解的是,他父亲跟凯彻姆有十三年没见了。他们是怎么回事?但丹尼的一半心思仍然飘忽涣散——迷失在他磕磕绊绊地步入其间的那个杂乱无章的章节里。

年轻作家的心思跳到了家里人与卡莱尔先生——埃克塞特那位负责审批奖学金的人——初次见面的情景,这一幕还是发生在“拿坡里附近”。也许丹尼能顺利入学,还得多谢卡尔梅拉才是,因为卡莱尔先生看谁的时间也不如看卡尔梅拉的时间多——当然,在新罕布什尔州埃克塞特也没有谁能让他这样——这个为之倾倒的男人肯定觉得,如果巴希亚盖洛普这孩子进不了埃克塞特,也许我就永远都见不到这个女人啦!

丹尼首次来到预科学校时,卡尔梅拉并未与他同行,卡莱尔先生心都碎了。多米尼克也没来。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在波士顿,3月17日不光是圣帕特里克节。(年轻的爱尔兰人在街头吐出绿啤酒,这一情景每年都让利里先生感到尴尬。)这天也是撤退纪念日,是北角的重大活动,因为在1774或1775年——丹尼不记得确切的年份了,其实应该是1776年——科普斯山墓地的炮兵部队把英国船只轰出了波士顿港。波士顿的学校在撤退纪念日和邦克山周年纪念日这两天放假。

1957年,撤退纪念日那天是星期天。周一学校放假,利里先生带着丹尼乘火车前往埃克塞特。(在撤退纪念日这个节假日,多米尼克和卡尔梅拉可没法离开餐馆。)作家散漫的心思又跳到了那次与利里先生一起坐火车去埃克塞特的旅程上——他们对这座令人肃然起敬的学院有着什么样的第一印象。卡莱尔先生殷勤周到地接待了他们,但是没能见到卡尔梅拉,准让他感到难受得要命。

尽管丹尼许诺要常回家——可能的话,每个周末都回来——但他没能兑现。周末他很少回波士顿——顶多一学期回来两次,然后周六的晚上他会去斯科利广场,见自己在埃克塞特结交的朋友,他们通常去“老霍华德”看脱衣舞女郎。年龄得作假才行,不过这很容易办到;多数晚上,把门的会放孩子们进去。对女士们可得放尊重点。有一天晚上,在老霍华德,丹尼碰到了从前的英语教师。那是个叫人悲哀的晚上。对于热爱拉丁语的利里先生来说,那是个“errare humanum est”的夜晚——一个“人孰无过”的夜晚,这话对这位值得尊敬的老师和他的得意门生两个人都适用。说到思维跳跃,总有一天,他非要写一写那个不幸的夜晚(或者它的某种演绎版本),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心想。

他的第一部小说是献给利里先生的。因为这位爱尔兰人热爱拉丁语,丹尼用拉丁语写道:

纪念迈克尔·利里

正是从利里先生那儿,他首次听到了“in medias res”这个词组。利里先生夸奖过小丹尼的笔法,他说,“作为读者”,他喜欢丹尼不按时间顺序从头写起,而是直接从故事的中间开始叙述的写法。

“这种写法有名字吗?”男孩天真地问。

利里先生回答:“我管它叫‘in medias res’,在拉丁语中,它的意思是‘在事情的中心’。”

唉,眼下他的人生不正是处于这样的状态当中嘛,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想。他有个两岁的儿子,而他莫名其妙地没有按照父亲的名字给孩子取名;他失去了妻子,又还没有遇到别的女人。他艰难地着手创作第二部长篇小说,而第一部尚未出版;他即将返回新英格兰,从事他的第一份工作,这份工作既非烹饪,也与厨房无关。如果这还不算“in medias res”,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心想,那还有什么能算呢?

接着说拉丁语的事,当丹尼第一次去埃克塞特时,他是跟利里先生一起去的,利里先生“in loco parentis”陪同男孩前往——意思是“代替家长”。

也许正因如此,他要把第一部小说题献给利里先生。“不题献给你爸?”凯彻姆会问丹尼。(卡尔梅拉也会问年轻的作家同一个问题。)

“也许下一部吧。”他会告诉他们两个人。对于他把书题献给利里先生,他父亲从未说过什么。

在衣阿华市,丹尼从书桌旁站起身,望着雨水在窗上画出道道水痕。然后他过去看乔睡觉的模样。作家心想,既然这一章进行得如此不顺,也许他还是去睡觉的好,但他通常都熬夜到很晚。像父亲一样,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也戒了酒;凯蒂治好了他的这个毛病,在行文不顺的晚上,他可不愿意回想这件事。他发现,自己在盼望着凯彻姆打来电话。(凯彻姆不是说他们应该谈谈吗?)

每次凯彻姆从远方的电话亭打来电话,时间仿佛都停止了;每次听到凯彻姆的声音,二十五岁的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总会觉得,自己还是十二岁,又一次离开了绞河镇。

总有一天,作家会意识到:伐木工在四月的这个雨夜打来电话,并非巧合。像往常一样,凯彻姆打的是对方付费电话,丹尼接起了电话。“他妈的泥泞时节,”凯彻姆说,“你好吗?”

“这么说你开始打字了,”丹尼说,“我要开始怀念你那笔秀气的字了。”

“从来都不是我写的,”凯彻姆告诉他,“是帕姆写的。我的信都是六罐装写的。”

“为什么?”丹尼问他。

“我不会写字!”凯彻姆承认,“我也不识字——六罐装把你和你爸的所有来信大声念给我听。”

对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来说,这是个毁灭性的时刻;年轻作家事后觉得,妻子离自己而去也是这段时间的事,但更严重的后果还在后面。丹尼记得,自己跟凯彻姆推心置腹,把什么事都写在信里告诉了他——而且凯彻姆也得把很多事告诉帕姆,因为显然,回信的人是六罐装,而不是凯彻姆。这意味着,六罐装什么都知道了!

“我还以为,母亲教会你识字了呢。”丹尼说。

“其实没有,”凯彻姆回答,“抱歉,丹尼。”

“这么说打字的是帕姆?”丹尼问。(这真是难以想象:因为丹尼和父亲收到的凯彻姆来信中,一处打字错误也没有。)

“我在图书馆认识了一位女士——原来她是个老师,丹尼。给我打字回信的是她。”

“六罐装去哪儿了?”丹尼问。

“唉,问题就在这儿,”凯彻姆告诉他。“六罐装继续前行了。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他又说。凯彻姆知道凯蒂继续前行的事——所以他要言不烦,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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