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血字的研究》中的说法,后来又做了修正。他注射可卡因只不过是借此“解除生活的单调”2,虽然没听说过卡莱尔3,对太阳系也完全不感兴趣4,但是在其他场合也能谈论滑铁卢和马伦戈5,引述歌德的话6,将里希特同卡莱尔作比较7。福尔摩斯故事中还有很多类似的矛盾之处。一方面反映了道尔认为这些故事价值不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读者需要福尔摩斯成为一个更富同情心的形象(随着一篇篇新故事的出现,这一需求变得越来越迫切)。第一篇短篇小说《波希米亚丑闻》明确表示福尔摩斯不会对爱情产生兴趣。“但是作为情人,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他从来不说温情脉脉的话,更不用说讲话时常带着讥讽和嘲笑的口吻。”道尔绝对不是在厌世或者嫌忌女人,他想告诉读者福尔摩斯需要成为一个不受普通人的弱点或者情感所左右的人。他魅力的一部分就在于“豪放不羁,厌恶社会上一切繁缛的礼仪”,有时候还藐视法律。所以,在《格兰其庄园》中,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致决定不向警察透露杀害优斯塔斯布莱肯斯特尔爵士的凶手身份;在《米尔沃顿》中,一位妇女将手枪“子弹一颗又一颗”地打进勒索者的胸膛,接着又用脚跟向他朝上的脸上踩,他们虽然看到了这一切但是并没有出面阻止8;在《蓝宝石案》中,福尔摩斯原谅了一桩重罪,目的是想拯救一颗灵魂。法律不能主持正义的时候,福尔摩斯便自己来主持。他是最高上诉法院,有这样一家法院存在,尽管只是一种个体的象征,但对读者来说却是永久的安慰。
2参见《黄面人》。
3托马斯卡莱尔(1795—1881),英国历史学家和散文作家,在维多利亚时代是妇孺皆知的名人。华生对福尔摩斯不知道卡莱尔颇为惊讶。
4参见《血字的研究》。
5参见《格兰其庄园》。
6参见《四签名》。
7参见《四签名》。
8华生想阻止她:“我刚要跳出来,福尔摩斯冰冷的手,使劲地握住了我的手腕。我理解了福尔摩斯的意思:这不是我们的事,是正义打倒一个恶棍,不应忘记我们有我们的责任和目的。”
既然有过人之处,那么就必须表现出来。大部分福尔摩斯后继者的缺点便是他们虽然被称为天才人物但没有得到证明。这方面道尔做得很出色。在《血字的研究》中,他写道:“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趼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此后这个理论一次又一次得到了证明。只消举出例子便可推演出小说中数十个类似例子。面对一顶破烂不堪的毡帽,华生看不出什么名堂,但是福尔摩斯可以推理出帽子的主人学问渊博,过去生活相当富裕但是目前处于窘境,而且精神日趋颓废,可能是酗酒的原因:“恐怕这也是他妻子已不再爱他这一明显事实的原因。”1福尔摩斯不仅做出了推论,而且给出了合理、详尽的解释。某些情况下是不是有可能得出不同结论呢?毫无疑问。但是,好比一架精密机器开动之后便可以看到每一个齿轮都在转动,人们从中获得乐趣毋庸置疑。其他作者试图通过读者不曾注意的某个事实得出结论,从而追求神秘效果,但是道尔却抓住了十多个让人忽视的事实,而且几乎所有的推论我们自己也可以推理出来。下面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例子,或许是福尔摩斯式对话中最著名的一小段:
1参见《蓝宝石案》。
“你还要我注意其他一些问题吗?”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夜里,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2
2引自《银色马》。
乍看之下很难理解,不是吗?但是解释很漂亮。有人进入狗看守着的马房,并且牵走了一匹马,但是狗却没有吠叫。这说明闯入者一定是狗非常熟悉的人。这段话在不经意间表现出了措辞的精准,而且不常有人注意到,这是道尔的个性之一。如果将“在那天夜里(in the night-time)”换成可能表面上看起来更自然的“在那天晚上(during the night)”,句子就不会那么恰如其分了1。
1指这两句话的美感与流畅度不同,肯定了柯南道尔的遣词用句能力。
福尔摩斯的化装手法也比其他侦探高明得多。第一篇短篇小说中,他装扮成醉醺醺的马夫和新教牧师。他可以伪装成又高又瘦的老人,又老又丑的老头,可以一只脚独立连续站上几个小时——不用再一一列举了。道尔肯定从维多克那里获得了这些化装的灵感,就像福尔摩斯推理出对方思维的桥段来自坡,而某些推理步骤又源自加博里奥。道尔表达了他的敬意,虽说福尔摩斯本人评论杜宾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而勒考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除此之外,道尔创造出了某些完全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我们仔细观察其他侦探便会发现,他们大都只是塑造者施行诡计的现成工具。和他们一样,福尔摩斯也是概念化的,有些标志性的东西确实可以代替对人物的塑造,比如敏锐的目光、不善交际、孤高冷漠。但是,道尔让我们看到,福尔摩斯在他的专业领域里是一个真正的天才,这又是作者的过人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