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长篇小说的兴起
阅读习惯的改变
对于任何一种文学类型,我们要做的只是认真地发现它的样式而非划定条条框框。尽管短篇小说占据统治地位差不多三十年,但在这期间也有作家创作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受欢迎程度减弱,尤其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这种现象更为明显,随之而来的是长篇小说开始兴起,两种趋势都同社会、技术以及经济状况的变化紧密相连。一战期间,妇女主张解放,在新的家庭结构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欧洲的这种现象特别突出。妇女因此有了更多空闲时间,并且大部分空闲时间都用来读书。大型流动图书馆的兴起大大改变了中产阶级的阅读习惯,而英国则体现在博姿药房和W.H.史密斯这类书报批发商的发展。
不论大小乡镇几乎都有博姿或史密斯的分店,每一家分店均设有图书室提供书籍借阅,读者可以申请成为年度制会员或者每次花几便士借一本书。报刊经销商和文具商也开始创立自己的小型图书室,他们往往从大型批发商那里进货。除了最新书籍以外,借阅一本书收费两便士,借期为一星期,因此这些图书室被称为“两便士图书馆”。不少两便士图书馆以惊险小说和西部小说为主,因为男性工人读者最喜欢借阅这些书籍,不过,其他许多书其实都是供妇女阅读的。她们看书的目的是强化自己的世界观和社会观,图书馆便根据她们的需求提供那些不会增添烦恼的长篇小说,即以轻松的爱情小说、侦探小说为代表的“图书馆小说”。很多侦探小说不仅由女性创作,而且针对的群体也是女性。
同时,城市生活方式和旅行方式的改变大大影响了杂志销售。越来越多的人自驾车旅行,途中什么也不看。坐火车旅行花费的时间变短了,人们不会在书报亭前排队购买最新一期《海滨杂志》或其他杂志。他们很可能在从市区回家的途中看看报纸,或在镇与镇之间的旅途中阅读从流动图书馆借来的书籍。 走向莱茵哈特和克里斯蒂的时代
*新星出版社二○○八年八月出版。
1又译《黄屋奇案》。
在短篇小说的极盛时期,创作长篇小说的作者面临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如果一桩案件能用几千字就说清楚并解决掉,那么似乎没有必要将它的篇幅扩展十倍。而且一旦作家们尝试创作长篇小说,往往会有些不自在。伊斯瑞尔冉威尔的《弓区之谜》*更像是一部戏作,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这点。这部中篇小说是应伦敦《星报》的紧急要求,在两个星期内便完成了。谜团是一个人在房间里被割开喉咙,而这间房子不仅上了锁,还从内部闩住,“完全密闭了”。侦探就是凶手,他在门打开之后才动手作案。尽管还有别人在场,他还是穿过房间,割开了熟睡中的受害者的喉咙,而且没有溅上一点血迹。加斯顿勒鲁(1864—1941)的《黄色房间的秘密》1(1907)也是一部密室推理小说,它的解答并不比上面那部作品更加可信,不过约翰狄克森卡尔笔下的菲尔博士却称之为“史上最好的侦探小说”。故事的解答涉及噩梦、手枪偶然走火以及一连串的巧合。这本书的英文版于一九○八年在英国出版,次年在美国出版。书中不乏精彩之处,也可以看出,加博里奥那种对待警察的现实主义观念已经完全被法国人丢弃了。主人公鲁尔塔比伊又在其他几部小说中出场,那些作品的耸动意味更为强烈,法国侦探小说与英美侦探小说的差异也就在于此。
这期间有一部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将喜剧与严肃的界限表现得清清楚楚,那就是《特伦特最后一案》(1913)。作者爱德蒙克莱里休本特利(1875—1956)当过记者,也曾作为主要撰稿人在《每日电讯报》服务了二十多年。本特利擅长轻松幽默的风格,发明了被称为“克莱里休体”的四行短诗体。一九一○年,他萌发了一个想法:“创作一种新类型的侦探小说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本书要让人轻松,因为本特利不喜欢福尔摩斯那种自我主义和一本正经。侦探形象不要那么严肃,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最初给他设计的名字是菲利普加斯克特。相应地,“最有趣的是要让主人公赢得不轻松,看起来很正确的解答其实是完全错误的”,因此整部作品“并不像是一篇侦探小说,而是揭露侦探小说的老底”。本特利最先动笔创作最后一章,事实的真相让加斯克特吃惊不已,接下来再向前追溯。在从汉普斯特德家里到舰队街办公室的一路上,他脑中总是浮现出这部小说,对故事情节修改了数次。不过,最终的结果仍然不令他满意。时任尼尔森公司1审稿人的约翰巴肯答应出版这本书的时候,本特利还觉得他的出价太高了。英国正式出版的版本中,加斯克特换成了特伦特,美国版还将书名改成了《黑衣女人》。小说一经推出便获成功,倒不是作为“揭露”侦探小说老底的作品,而是作为一部轻松的娱乐作品。
1指托马斯尼尔森父子公司(Thomas Nelson & Sons),这是一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