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件事情都一一呈现给读者:医生的计划、实行计划和警方调查。有评论家指出之前也有相似的手法,贝洛克朗蒂丝夫人用过,奥斯汀弗里曼在他“发明”的小说1中也用过,但是艾尔斯的方法更精妙,他的作品无与伦比。这两本书的魅力在于人物的互动、计划和执行之间存在的差异、乡村或小镇里平常的气氛,为了营造那种气氛艾尔斯花费了全部精力。《真相之前》让坏人慢慢暴露,这一手干得很漂亮。这两部作品都明确地向我们指出,在最后一章才告知罪犯的名字并不是让读者惊讶的唯一方法。艾尔斯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作家,对这些非常具有创新的作品,我所能指出的唯一批评意见也许是,有时候,在贯穿始终的现实主义基调之外,有一些人工痕迹。
1指倒叙推理作品。
艾尔斯的第三部作品《至于女人》是一本有趣的书,但没有前两本成功。据说这是三部曲的第一部,但是作者并没有创作后两部。三十年代,考克斯也以安东尼伯克莱的名义写下几部小说。其中《裁判错误》(1937)探索了艾尔斯式主题的一种变形,我们看到,托德亨特先生只有几个月的生命,他策划了一桩谋杀并且实现了。尽管关于本书“可媲美艾尔斯巅峰时期作品”的说法有些言过其实,不过它仍然是一本阅读起来非常享受的小说,有几处转折巧妙而独特。
虽然艾尔斯的作品受到称赞,但是突破侦探小说传统的妙招并没有得到完全肯定。艾尔斯有几位追随者,他们亦步亦趋,同样回避古典谜团,并且试图抓住艾尔斯特有的融合犬儒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文风,但是他们的作品主要在对谋杀无动于衷的态度方面获得了成功。其中包括理查德霍尔和安东尼罗尔斯,前者是理查德亨利辛普森(1896—1973)的笔名,后者是历史学家和纯文学作家柯勒温爱德华瓦里米(1886—1971)创作犯罪小说时用的笔名。霍尔最好的作品是《谋杀我姑妈》(1934),讲述了一个年轻人想要杀死他的姑妈,开始想制造一次明显的车祸,接着又去纵火,最后是下毒。这个故事等不到小说结束就早已变得不好笑了,最后可以预见是姑妈杀死了他。罗尔斯的《牧师的实验》2(1932)讲述了一位患上杀人妄想症的牧师的故事。他相信“出于不可理解的目的,他被挑选出来去毁掉卡戈尔上校”。其后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但是,一旦牧师的嫌疑引起人们的注意,故事就不那么有趣了。艾尔斯的追随者的不足之处在于,他们认为,几乎不可能向滑稽幽默让步,但是大师本人处理谋杀时则融合了记录天使1的超然兴趣和法庭报告的客观冷静。罗尔斯的后期作品,即《牧师的实验》出版二十年之后的作品,并没有重现以前的成功,霍尔最后一部作品发表于五十年代,那时候他已经退步为一位相当保守的作家。
2美国版名为《牧师的错误》,后来再版时采取英国版书名,而作者署名也改为瓦里米。——原注
艾尔斯作品中的某些现实主义——不是指他的幽默——体现在F.丁尼生杰西(1889—1958)的《窥视》(1934)一书中。她以著名的汤普森-拜沃特谋杀案2为原型,创作出了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犯罪小说,尤其是那位浪漫的伊迪丝汤普森——更名为朱莉娅阿蒙德,因为她一步步陷入幻想的网。
1基督教的传说,在每个人头上都有的一位天使,记录着每一个人的言语行为、好坏善恶,将要作为在末日审判之用。
2指伊迪丝杰西汤普森和弗瑞德里克爱德华法兰西斯拜沃特案件,这对英国情人因为谋杀了汤姆森的丈夫珀西被判刑。
受到艾尔斯影响的作品中最好的一部要属雷蒙德波斯特盖特(1896—1971)的《十二人的判决》(1940),不过其中影响并不很直接,故事也颇具原创性。关于陪审团的小说总是难脱窠臼(受欢迎的情节是一群陪审员审判某桩过去的案件,接着一个个被杀害),但是波斯特盖特将陪审员的性格和反应作为小说的谜团,因此就算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阅读时仍然感到新鲜。这部犯罪小说技巧娴熟,唯一的缺点是关于陪审团以及他们审理的案件之间利害关系的表述冗长而啰唆。之后的两部作品都让人失望。
总而言之,艾尔斯流派的作家都缺乏持久力,包括创始人在内。艾尔斯对犯罪小说的影响久远而重要,但是随着时间流逝,他的影响力也衰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