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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奉御药同仁堂(8)

国宝同仁堂 作者:边东子


“预领官银”制度的建立,包括那笔四万两预领官银,的确是拜了和硕和亲王的金面,才如愿以偿的。乐礼在官场和商海之中游刃有余、应对自如的本领以及他对同仁堂的贡献更不应低估。但是,能得到这样优惠的条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同仁堂诚实守信,质量上乘。雍正皇帝自幼就服用同仁堂的药,对它们的效力有着深刻印象。否则,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皇亲国戚,谁也不敢把诚信不足、质量不保的药商推荐给皇帝。

可是亲王的面子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更不能管万世。自那以后,世事多变,同仁堂“供奉御药”又历经曲折。

乾隆九年(1744),同仁堂铺东乐礼恳请每年预领官银三千两,并增加三分之一药价。

乾隆十三年(1748)七月,乐礼又向管理御药房的内务府提出借药银五千两,其实是想借此告诉朝廷,同仁堂垫付的资金太多,已经无力承担了。为此,乐礼费尽了口舌,绞尽了脑汁。经过上上下下的打点,目的总算达到了,有史料记载同仁堂“恳借银两,以助购药,蒙获恩准”。可是皇帝在奏折上亲批的条款,却让乐礼汗透脊背,其中有这样的内容:“经此次调剂后,每遇传用药味如稍迟延,或药味不佳,定行回堂将该药商拿究治罪,不稍宽贷。”

这哪里是把同仁堂当作为宫廷供药的药商,简直是当成了“钦点要犯”。

道光十六年(1836),同仁堂的经营因为遇到天灾人祸,出现了困难,万不得已,铺东乐平泉和药商张大镛只好上书,“恳请预领官银,量为调剂”,御药房的官员们板着脸回答“碍难准行”。乐平泉和张大镛知道这些官员行事的规则,凡事只要求到他们,不论能办不能办,好办不好办,一律先板着脸摇头说不,然后就是看求他们办事的人懂不懂“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了,如果求他们办事的人出手大方,就没有他们不办的事。果然,经过疏通后,这些官员又层层审阅,反复核实,并“详加访查”后,总算认定“该药行近年资金不足垫交”,“若不量为调剂,恐滋贻误”。为了确保皇家用药,更为了他们自己的顶戴花翎,还有不便说的私囊,这才上奏皇帝,建议允许同仁堂先向广储司“暂领银一千两”,每季结算领银时扣还五百两,两季扣清。

同仁堂的经营者得知皇帝“恩准”了这一奏章后,着实高兴了一阵。那些时候,同仁堂的日子确实也好过了不少。可是仅仅过了一年,到了道光十七年(1837),因为行情变化,“都城内外,同行公议,又涨药价”。同时供奉御药又回归为“先交药,后领银”,必须每三个月交药一次,药钱约六七百两银子,即使不拖不欠,也要半年后才结算。如此一来,同仁堂的经营状况更为艰难。这时的同仁堂已是多家合股经营,无奈之下,股东们只好请铺东乐平泉和药商张大镛再次出面,向朝廷提出“借银”和“增调药价”的请求。

谁都知道御药房和内务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尤其是上一年刚刚调了药价,现在又要求增调,难度肯定很大。为此,乐平泉和张大镛想了许多办法,走了不少门路,花了许多钱,才得到御药房一位官员的接见。

这是一位新来的官员,乐平泉和张大镛都没有见过。他看过乐平泉递的折子后,却一脸严峻地说:“同仁堂增调药价,需经圣上恩准,因此不可有半句虚言,否则就是犯‘欺君之罪’。你们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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