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春 />
1960年秋天的一天,我正在丰泽园大门口站哨。管理员顾作良急匆匆走出大门,10多分钟老顾回来了,双手捧着一个不小的草袋子。老顾问我:“小刘,你见过活人参吗?”我说:“没见过。”老顾打开草袋子,里面是长着青苔的地皮,地皮里面是一个颜色略黄的萝卜,有鸡蛋那么粗,还有好多细细的根。老顾说:“这不是萝卜,是人参,而且是野参,我也没见过。”说着捧起草袋子进门了。20多分钟后,老顾又捧着草袋子出去了。
后来老顾对我说:“那天那棵人参,是东北一位采参老人挖到的一棵最大的人参。老人是特意从东北乘车到北京,将人参献给毛主席的。”
这件事汇报给主席后,主席指示:先将老人安排在招待所住下,将人参拿到菊花书屋让我看一下,然后送到同仁堂药店,请他们按质论价收购,将人参钱交给采参老人。同时派人陪老人在北京玩几天,然后买好车票送老人回家。老人在北京的费用,都从主席的工资内支出。
当时我想,这么珍贵的人参,主席应该自己留着。关键时候,也能救活几条人命。但主席却没有那么做,而是把它交给了公家。这件事让我至今难忘。
全国各族人民热爱毛主席、敬仰毛主席、尊敬毛主席、信赖毛主席、想念毛主席。都想把自己生产的最好的、最大的水果、蔬菜、农产品、水产品及山货等送给毛主席,请他尝一尝。
对群众寄来或送来的东西,主席都有明确规定:一定要付钱,而且是超过市价付钱,既不要冷落了群众的心,更不要无偿地收取群众的东西。其实群众送来或寄来的东西,主席用得很少。众所周知,主席的子女、家人都是在东八所职工食堂和工人一样排队买饭吃,一年在一起吃饭也不过一两次。因此,群众送给主席的东西,大都转送给了我们一中队。那时我经常接到电话到一组去取东西。有时是蘑菇、木耳,有时是花生、大枣、香烟,这些东西都交给了食堂或者分给了各个分队。有一次,一组通知我骑个三轮车过去,到那一看,是群众给主席送来的一个冬瓜王,有50多斤,拉回来后,我们食堂吃了两顿还没吃完。
主席是这样做的,其他中央首长也都是这样做的。他们来自老百姓,尊重老百姓;他们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疾苦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痛痒,解决群众的困难,和群众心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