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都没有想,掐了烟,有些兴奋地告诉他:“好啊,10点半,你们在工地等我,我见一见他们。”
我洗了把脸,简单梳理了一下。我这个人,每逢约会向来都有早到的习惯,这次赶到工地工程指挥部,比约好的10点半还提前到了有15分钟。
离10点半不到5分钟,约我的客人来到了。这是两个穿着夹克衫的中年人,都是男性,一个年龄大一点,40岁左右;一个年龄小一点,30岁上下。虽然从神态、气质、衣着等许多方面看,他们都不太像商人,但我们交谈了几句,情况说得还比较“靠谱”,表达的意思也比较诚恳,看来是真心想跟我们合作。
了解的人都知道,我谈生意一向不喜欢绕圈子,还是军人的性格,一步到位。几句交谈之后,我就把底牌亮出来了,给了他们一个最优惠的价格。对于我的这种豪爽,对方表现得很感动、很满意,聊了一会儿,两个人都站了起来,对我说:“就这么成交吧!为了庆祝合作愉快,是不是出去吃顿饭,我们请您!”
“实在不好意思,我今天身体不太舒服。改天吧,你们到内蒙古来,是客人,应该我请你们。”反正以后还要签合同,所以,我坚持不肯要他们破费。他们却很坚决,一定要请我到外面去。我还以为真是他们热情,对方连续请了三次,我都是这样婉言谢绝了。
没有想到,正当这么一边要请,一边推辞的时候,两个人忽然对视一下眼神,同时从身上拔出手枪,并向我亮出工作证说:“我们是公安局的,请你跟我们到走一趟。”
“好啊!”尽管事出突然,我还是表现得比较镇定。因为我这个人对自己做的事,心里比较有数,因此也就比较坦然。当时,正好手上有一个小提包,我顺手扔出去,并阻止了公司员们的慌乱。
“我们这就走吧!”此时,我还在想,人家公安人员是在执行公务,我作为一名公民,应该给予配合。但是说实话,对这种他们采用的形式,我又实在觉得不很正常。不过,尽管有一点疑虑,我也并没有多么在意。心想,大不了有什么情况,说明不就得了。抱着要好好和人家配合的态度,我就跟着他们离开了公司。毕竟,我也是军人出身,知道执行公务,是需要得到配合与理解的。以前我没有和公安机关打过交道,不过,如果有什么误会——当时我并不知道有什么事,也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想着不管有什么误会,好好配合一下,把它弄清楚就完了。
然而从公司出来,一直到进公安局以后,所发生的一桩桩的接二连三的事情,却从心底里,把我给激怒了,也把我的心给狠狠地刺痛了。
首先,从公司出来,他们带我上的车,居然不是警车,也不是为了执行公务方便,而临时征用来的民用车。这辆车,居然是我非常熟悉的一辆车——公司出现“风波”时他们经常用的那台车。
其次,到了公安局以后,按正理说,公安人员办案是应该由公安人员来看守我的,但是到了这里,看守我的人,多数是不明身份的“外乡人”。他们“审问”我的内容,也多数与前一段公司发生的风波有关。
在这个间隙里,利用给我送烟、送饭的机会,公司的员工告诉我,公司的账已经被他们弄走了,而且现在,正在千方百计地要搞到公司的公章。在公司要害部门、要害岗位上工作的领导和员工,都受到了他们的恐吓和威胁。我当时气愤不已,心想:“既然你们是以公安人员的名义办案,就应该懂得国家的法律和办案的程序。这么做,简直无法无天!”当然了,也有使我受鼓舞和感动的。送烟、送饭的员工还告诉我,为了把公章搞到手,那些人找到了公司企管部长吉婉一,威逼诱吓,各种手段都用上了,吉部长就是这么一番话:“公章是我保管的,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就是把我脑袋摘下来,你们也拿不走。”还有一个员工,叫宋世环,一看他们要动保险柜,一屁股坐上去说:“谁敢动保险柜,我就和他拼了!”多么好的员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