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大概是晚上8点钟左右,说是要对我进行“预审”。可是,我打开门一开,从外面进来的,却是五六个彪形大汉,一个个虎视眈眈地看着我。然而,在我身边围了一阵子,最后却不知道为何,又一个一个地离开了。我至今也想不明白,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对整件事情,了然于胸了。整整一天中,我透过窗户看得清清楚楚,就是那一台熟悉的车辆,那一拨熟悉的人,穿梭般地在院子里跑动。而且每到吃饭的时候,虽然我这里是清汤寡面,但是人家每一次吃饭归来,都是喝得晕晕乎乎,满面红光;只是一到我跟前,不是吹胡子瞪眼,就是鬼鬼祟祟,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也不跟你坐下来谈。
这一切事情告诉我,也使我隐隐约约感觉到,我究竟犯了什么罪,并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重点好像只有一个:要毁掉我的这个合法的法人代表资格,要全面夺取公司的控制权,甚至我当时还有一个更加痛入骨髓的感觉——如果能借这个机会,把我的小命要了,交代在这里,才是最好的。因为他们每一个人几乎都知道,我当时心脏是不好的,很容易受刺激而昏倒。
将近40个小时,不让我睡觉,几拨人轮流上阵。我呢,则抽掉了整整一条烟,嘴唇早已麻木,两边的嘴角全是水泡。可是,即使如此,他们还是没有从我这里,找到任何满意的答案。另外一边,可能也是没有任何的实质性进展。
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找到扎实的“靠山”,也可能是因为当时的行动太过于异常,他们本想利用星期六机关放假的机会来个“先斩后奏”,可是这么大的事情,绝不是谁轻易就敢担这么大的风险的。我看得清清楚楚,他们要达到自己的目的,比较困难。所以,一直坚持到第三天下午,他们在折腾我近40个小时之后,才给我拿来了一张所谓的“拘留证”。
接下来,就是所谓的“搜查”。深夜将近12点钟,他们带着我,来到了我住的地方。一群人齐动手,翻得乱七八糟,看那个神态就知道,他们没有翻到一件满意的东西。而事实上,我这里也的确“一无所有”,除了自己穿的几件衣服以外,没有任何一件属于我自己的“私产”。他们好不容易翻到了工商银行的一张牡丹储蓄卡,如获至宝,但绝对没有想到,牡丹卡是空的。还有,就是在我的床头上翻到了两本书,就扣在我的枕边,上边还夹着书签。这两本书,一本是大卫?罗宾逊的《潜能成功学》,一本是毛泽东的《论谋略》。我有一个习惯,一早一晚,喜欢看点书,这两本书,都是我最喜爱的。可是,那个“公安人员”,却只看了一眼书名就怒不可遏,把这两本书一下子都摔到了地上,对我怒吼起来:“你当的什么董事长,一天到晚,研究阴谋诡计,还能管理好企业吗?”
这些举动,令我非常反感,也非常好笑。我真不明白:你关心我的什么呢?作为一个公安人员,不应该关注我的犯罪事实吗?操这份闲心干什么。于是,我冷冷地刺了他一句:“请你看清楚了,书的作者是谁?你将来到了法庭上,还敢把今天的话,再重复一遍吗?”
灰头土脸地离开这里后,还是那一辆我熟悉的车,还是那一个我熟悉的司机,没有再送我回公安局,而是径直把我送进了呼市看守所。
看守所这个地方,我是了解的。当新闻记者时,我采访过看守所,也采访过劳教所,我知道,弄不好,他们可能要给我一些“刺激”。所以一进去之后,我就保持了很高的警惕性。
头顶上,是高高吊在空中的一盏灯,非常微弱的灯光散射下来,一下子很难看清楚屋子里的情况。适应以后,才发现这里面,居然有10多个人,真可以说是拥挤不堪,木板做的通铺上,都睡满了人,而给我留下的一个位置,就是一块冰凉冰凉的水泥地。我一进来,10多个人都从被窝里探出头来,凶狠地看着我,一双双目光,如一只只野狼般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