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节 重新崛起于废墟之上(6)

大国复兴之路 作者:张小劲


勃兰特因“纪尧姆事件”②引咎辞职后,施密特政府继续奉行和平外交,致力于东西方紧张局势的缓和。70年代中期之后,联邦德国的外交地位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在国际舞台上,常常能看到联邦德国外交家的身影。③科尔上台后,联邦德国将与西方结盟放在外交政策的首位,大力改善美德关系,对苏逐渐强硬,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密切了两个德国之间的关系,为此后的德国统一创造了条件。

经过几代领导人的共同努力,联邦德国不仅仅在欧洲,而且在世界上逐渐增强了自身的影响,开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牢固地占据着欧洲头号大国的地位,并成为通向国际经济政治黎明时代的引路人。④

联邦德国成功的政治体制改革为经济腾飞奠定了基础,而较为成功的外交政策又为国内经济的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强大的经济实力反过来又为联邦德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提供了坚强后盾。仅仅短短数十年,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强国在经历了炮火的摧残后,让世界再度见证了其奇迹般的崛起!

蹒跚前行的民主德国

民主德国从1949年建立到1989年最终为联邦德国所统一,经历了41年的风雨。在这41年中,民主德国坚持中央集权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并取得这一体制下最大的成就,其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都是当时社会主义国家中最高的。但是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民主德国像一颗流星一样,一刹那辉煌之后,便陨落于历史的长河中。

(一)“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在民主德国

根据1949年的民主德国宪法规定,民主德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以德国统一社会党为领导的多党议会民主制。①人民议院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按宪法规定行使立法权,监督一切国家机关的活动,由经普遍、平等和秘密选举产生的400名议员组成,任期4年。总统(1960年改称国务委员会主席)为国家元首,由人民议院和州联邦议院共同选举产生,总理为行政首脑,由人民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议会党团提名、选举产生后组织政府。人民议院还负责选举和罢免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根据宪法规定,民主德国的一切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国家必须为人民的幸福、自由、和平及民主的发展服务。

从表面上看,民主德国实行的是多党民主制,但真正的实权却掌握在德国统一社会党手中。统一社会党领导人反对“三权分立”,1950年起任该党总书记的瓦尔特·乌布利希(Walter Ulbricht)认为民主德国“只需要一种权力,即议会”。他主张一切权力归议会,不搞分权,以便统一社会党的绝对领导。

1960年9月12日,民主德国第三届人民议院召开第14次会议,决定取消总统制,设立国务委员会,由人民议院选举产生,对人民议院负责,执行宪法和人民议院所赋予的任务,任期5年。国务委员会主席作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民主德国。部长会议是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构,部长会议主席为政府首脑,同时也是民主德国行政机构的最高领导人,由国务委员会主席提名、人民议院选举产生。部长会议受德国统一社会党领导,执行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民主德国和统一社会党的核心领导人是乌布利希。作为斯大林的追随者和亲信,乌布利希坚持民主德国的任何改革都不得从根本上突破苏联模式的政治经济体制。1953年斯大林逝世以后,乌布利希仿照苏共设置了政治局,自任第一书记,负责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民主德国党内和国内斯大林式的集权趋势日趋加强,即便是苏共二十大以后的反斯大林运动,民主德国也只是很表面化地反了一下个人崇拜和恐怖手段,乌布利希并不以为苏共反斯大林的改革是必要的。②1961年乌布利希出任国务委员会主席,即国家元首,将党政大权集于一身。一种斯大林式的政治统治结构日趋稳定。1971年5月昂纳克(Erich Honecker)接替乌布利希之后,民主德国对苏联的依赖进一步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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