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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平等权 猴子、佛祖与平民(1)

公民权利:有尊严的活着 作者:周永坤


平等就其含义来说有两个基本的内容:一是规范的平等,二是事实的平等。我们历来只将平等理解为事实的平等,缺乏对规范平等的认识。如果没有规范的平等作为基础,事实的平等不但没有正当性,也缺乏可行性。如果在规范上主张歧视,而宣称什么追求事实上的平等,那只能是欺骗。

现代法律的起点是更高的平等:所有人的平等,这种平等不仅在一个法域内,它的理想状态是全球人的平等。可以肯定地说,没有“法律上人人平等”,就没有现代的法律。

1.猴子的平等观

猴子有平等要求吗?有!《自然》杂志发表美国Emory大学动物心理学博士研究生布鲁斯南的论文证明了这一点。在与一群来自南非的卷尾猴的游戏中,布鲁斯南发现如果完成相同的工作而给予不同的奖励,受到歧视的猴子会拒绝接受奖励。例如猴子可能不吃拿到手的黄瓜,甚至将黄瓜扔向不平等对待它的主人。而原因是它看到同伙得到的是更可口的葡萄。他认为,由此可知平等观是进化的产物而非文化的熏陶。

我以为,平等源自人的自利性要求,是一种权利主张。通俗来说,就是“自利性攀比”:你有的我为什么没有?我为什么比你得到的少?而自我利益主张是所有动物都具有的习性,没有这一主张能力,则任何生物都无法生存。依据人的同一性所提出的利益主张就是平等观念。这一现象事实上在所有动物群体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是它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而已。在一个野蛮的社会里,如果有人依据平等提出权利,人们就会像狼那样对要求平等的羊说:你有我的牙齿吗?

人类学家、英国的动物学博士Matt Ridley在他的《美德的起源 人类本能与协作的进化》一书中证明了正是自私的基因是物种进化的基础,也是人类美德的基础。在人类的个体自然选择与群体自然选择过程中,美德(平等也是一种美德)得以形成与进化。所以作为美德的平等是进化的成果,也是进化的动力。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在群体选择的层面上,一个可以想见的逻辑结论就是:一个主张平等的民族当比一个主张特权的民族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上帝更青睐平等的族群。我相信,在当今世界上,无论以什么理由主张特权的“必然性”与“合规律性”的思想都停留在“猴子思维”水准,低估了听众的理智水准。但愿我这样说没有玷污那位把黄瓜扔到主人脸上的南非卷尾猴先生。

2.佛祖的平等情怀

佛教是婆罗门教的异端。同婆罗门教的森严等级意识相较,佛教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主张众生平等。

乔达摩王子成佛后,他昔日身边的许多人都跟着信了佛,其中包括他的7位堂兄弟和他们的专任理发师优婆离。对于优婆离成为他们的师兄弟,王子们毫不知情。因此当他们第一次看到已经成为他们师兄弟的优婆离时,感到很不自在,竟不知如何称呼。对此,释迦牟尼说:你们为什么迟疑?身份的差别是人类擅自决定的,法对万物并没有差别歧见。法是海,河是阶级,河流不分高低长短都平等入海。

佛陀的平等关怀是了不起的。我这样说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成佛前的身份是太子,是净饭王钦定的接班人,即是说,他是未来的国王,他不是去巩固自己的特权地位,而是主张平等,这是需要有勇气和智慧的,同时更需要有自我牺牲精神和悲天悯人的慈悲情怀。二是在婆罗门教统治的社会里,国王只是第二等级,他同时是“被压迫阶级”,他的对策不是改变等级本身,使它变得对自己有利,比如变成刹帝利、婆罗门、呔舍、首陀罗这样的等级秩序,他的对策是众生平等。这就是佛的胸怀,那真是解放全人类。同那些坚持等级,只是要求自己站在他人之上的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佛陀的平等观念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本身有一个不断成熟、升华的过程。男女平等就是一个例子。

乔达摩王子成佛后,他的养母、妻子及昔日宫殿中的女人数百人都欲出家修炼。她们放弃优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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