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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教育权 北大带什么头?(1)

公民权利:有尊严的活着 作者:周永坤


宪法中的平等权与教育权的结合产生了一项重要的权利:教育平等权。教育平等权作为一项权利,有人权与公民权的双重属性,它的价值依据是人的尊严与人的价值。作为人权,它的规范依据是国际人权法;作为公民权利,它的规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平等权的权利主体是公民,特别是作为青少年的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以及国家授权的实施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学校。

1.教育平等是社会主义的起码要求

埃米尔的好消息。“亲爱的,如果你足够幸运,就可以上最好的学校。”一大早,住在英国郊区的埃米尔就告诉儿子一个好消息,“抽签择校”的新政策可能让他有机会去好学校读书。根据英国政府最新颁布的法规,位于城市郊区的中小学校不得考虑学生家长的背景和经济实力,必须通过抽签方式决定生源。这种随机选择给一些家境贫寒的孩子提供了上好学校的机会。这一做法遭到了一些来自中产阶级及宗教界人士的反对。“学校必须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学生,否则就会被那些买得起学校附近房子的有钱人垄断,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另外,学校绝对不可以考虑孩子家长的背景、不得调查家庭情况、更不能通过购买昂贵校服把那些穷人家的孩子排除在外。”1月9日,英国教育大臣约翰逊正式公布了此项法规。从2月开始,市郊的中小学校就要开始抽签活动,它们要按照既定的地区比例从每一个社区抽取相应数量的学生。被抽到的孩子就可以成为下一届的新生。据英国《独立报》报道,在这项法规公布之前,英国的中小学校确实存在走后门现象。为了能让孩子进入好学校,一些比较富裕的家庭都争相在好学校附近购买房子,这甚至导致一些地区房价迅速增长。据调查,在位于较好的一、二类学校附近的房价涨速之快让人非常吃惊,已远远高于一般郊区住房的价格。很多学校也向那些买得起附近房子的有钱人子女敞开了大门。为了不让中产阶级抓住好学校不放,英国一些主要城市的重点院校也实施了这项“随机分配”法规,从而确保那些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可以在好学校争得“一席之地”。目前,这项法规只是在一些郊区学校试行,从下个月开始它将正式实施。并且,这不仅适用于城郊学校,还会被推广到城市学校并在2008年全面实施完毕。

这就是教育平等,这个平等是在形式平等的基础上,同时照顾到实质平等。有钱人买到学校附近的房子也不行,还必须有运气。穷人呢,有运气也可以上好的学校。

小学的干部班。抽签是发生在资本主义英国的事情。前些日子,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他的儿子上一所苏州市的一流小学。这个小学的班级竟然分成多种。当然有按学区进来的“学区班”,还有出赞助来的“赞助班”,有“子弟班” 本校教职工子弟,更绝的还有一个“干部班”,小孩子何来“干部”?原来他们都是有头有脸的干部子弟。不同的班级当然配备不同的师资。当然,如果你要去查证,肯定是“查无实据”。不过,如果要“动真格”,你只要把孩子的“档案”拿来一看,问题就解决了。但又有谁肯去做呢?英国的有钱人买好学校附近的房子这档子事在中国早已常见,这是合法的,大家也能容忍 谁让你没钱呢?不过,中国有更绝的 只要有权就行了。现在好学校赚钱的办法多得很,背后当然是权力。他们通过权力将学区划得很小,而后收“赞助”。当然,权力的对价是 有权的孩子进来,他们不用花钱。这不是受贿么?我想在西方肯定得算,但在中国不算。

学校有好坏,大家的孩子都想进好学校,此人之常情,问题是要公平。在这一问题上,可以采取的办法基本有三个:一是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不管是什么样的地方,学校的设置都要一样 这是日本、韩国的做法;二是抽签,由上帝来决定,这是英国现在的做法;三是竞争,凭分数。这三种办法中以日本模式为最佳;英国的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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