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这是吴官正同志致山东省委常委各同志的一封信。
(2000年3月14日)
××县1998年因收大棚特产税引起纠纷,发生公安人员开枪打死一男青年的恶性悲惨事件;1999年又因乡村基层干部收提留,发生逼迫农民自杀身亡的恶性悲惨事件;今年2月下旬,又在一个地方因反对某某霸道作风,几百人游行示威,该某的儿子纠集一伙人向群众连开几枪(鸟枪),打伤十几个人。这个县一而再、再而三发生恶性悲惨事件,我十分痛心,作为省委书记,工作不落实,深感内疚和不安,深感对不起那里的人民,应作深刻检讨。
中央要求我们要从严治党,我们在工作中也批评了一些同志,处理了几个干部,应该说是认真的。但对这个县从严了吗?!据说今年2月23日发生的事,时至今日还没有看到简报和报告,这是怎么回事?今天一领导同志对我说,某某很霸道,养几个人常打百姓,并私自违法关押群众。对这样的人,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那么赞赏?不久前还提拔他当了“党委书记”!面对近千群众的愤怒,主犯已“逃跑”多日,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为此,请常委对我提出严肃批评。也请同志们思考和发表意见,这样的恶性事件在一个地方为什么屡禁不止?类似事件一旦发生,怎样尽快果断妥善处理?从这个县的三次恶性事件中,应吸取什么教训?我们到底如何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