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创业的智慧(4)

党史商鉴 作者:周大江


所不同的是,有的组织受生存的压力或诱惑而不知不觉地成为了眼前利益的俘虏,甚至放弃组织应该坚守的基本信念而随波逐流,最后反被眼前利益引入不归路。

高瞻远瞩的组织往往“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苏东坡语),胸怀崇高的使命和远大的理想。它无论遭遇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始终把生存物资的获取看做是组织的局部而非全部目标,深知生存物资不过是组织履行使命和实现愿景的必要条件而已,因此决不会因为生存环境的艰难而偏离其使命、违背其价值观。

朱毛红军就是这样的组织。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说明共产党人在极其艰难的生存环境之下仍然执着坚持自己的核心价值观。这是一种只有高瞻远瞩的组织身上才可能有的高瞻远瞩之举。在越是困难的形势之下,组织所表现出来的美德越是能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的心中。这里的“人民”,是指组织的外部受众,即共产党的解放区人民或企业的客户。外部受众的信任才是任何组织成功的前提。

美国著名食品企业亨氏公司的创始人亨利·约翰·海因茨(Henry J·Heinz,1844-1919)的故事也同样说明,对核心价值观的坚守会成为事业发展的恒久动力,尤其是在事关生死存亡的困难时期。

1869年,25岁亨利·约翰·海因茨与朋友合资创办了海因茨·诺贝尔公司。他们把海因茨菜地里的辣椒加工成瓶装出售,后来又增添了泡菜和酱菜的销售。1875年,海因茨又与一个弟弟合资开办了F&J海因茨公司,继续从事调味品、酱菜及其他加工食品的业务。到1888年,海因茨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酱菜大王”,公司也更名为H·J亨氏公司。1900年,亨氏公司的产品种类超过200余种,跃居美国大公司的行列。1919年,亨利·海因茨因病逝世时,亨氏公司已是拥有了6500名员工、25家分厂和10万英亩蔬菜基地的跨国企业。

1873年海因茨·诺贝尔公司先后与芝加哥、圣路易和伊利诺州的农民签订蔬菜收购合同,分别以每篓60美分、每公吨10美元的价格收购丝瓜和菠菜。没有料到当年8月出现农产品大丰收,市场蔬菜价格在一夜之间狂跌;加上1873年的美国经济大萧条,许多食品企业都不得不宣布倒闭。但海因茨却坚持履行他与农民们业已签订的收购合约,赔本收购蔬菜,仅丝瓜一项就每天购入2万篓。

由于遭遇经济大萧条,银行纷纷倒闭,苟延残喘地幸存下来的几家银行当然不敢贷款给海因茨做这样的“赔本生意”。在极端困难的形势下,海因茨依然不肯以倒闭方式逃避履约责任,他担心会因此给农民造成重大损失。

于是他四处借贷、拍卖房房,为的是坚守信用。海因茨在日记中记录了当年艰辛:10月27日“靠着上帝力量的帮助,我还能付出银行支付票据”。11月2日“明天我还要还2,000元,今天却一分钱的进账也没有”。12月8日“我恐怕渡不过这场困难的风暴。我的父母告诉我:‘一个诚实的人不会在商场上倒下。’但是我恐怕过不了这一关;我的公司将要遭受其他几千家公司一样的倒闭结局了。只有我的妻子仍然勇敢、冷静地继续作战下去。她回娘家又借了1,700元来。”

虽然走投无路的海因茨最终不得不宣告破产,但是,他在最困难时期所表现出来的诚信品质,为他的东山再起奠定了无形而坚实的基础。1876年2月8日,当他的公司再度开张时,匹兹堡(海因茨·诺贝尔公司所在地)周围几百公里,远至纽约、印第安纳、伊利诺、密西根的农民都把品质最好的农产品留给他,别的公司出再高的价格也买不到,因为“海因茨在最艰难的时候,为了倾家荡产而守住信用,他不只是一个生意人,他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如果因为眼前利益而放弃价值观,必然会为组织日后的发展留下难以清除的“污点”或“硬伤”,对于那些胸怀鸿鹄之志的组织来说,这种“污点”或“硬伤”随时可能演变成重大危机的“隐患”。这或许能说明,为什么史玉柱在东山再起之后,会不惜拆亿元以上的巨资来回购当年的烂尾楼“巨人大厦”的楼花——按小生意人的观点,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巨人集团”的破产来合法地逃避这笔恶债。

因为史玉柱深知,这样的“污点”是组织成长过程中的“不能承受之轻”。

国内企业界第一个公开宣称自己“不行贿”的万科董事长王石同样深明此理。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令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之下,一个房地产企业公开宣称自己“不行贿”,确实令人难以置信。

王石先生在经营压力和盈利诱惑的双重挤压之下却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并非仅仅是出于道德层面的考虑,更主要的是他看到了合法经营对于企业长治久安的重要性。据说曾经主管深圳市城市建设的前副市长王炬东腐败案窗事发后,当地房地产业界一片风声鹤唳,人人自危,唯独王石泰然自若。

《经济观察报》2004年5月30日报道(《万科的远虑》,作者:王方剑),曾有业界内行分析认为万科“不行贿”实乃过人的精明之举:“从表面上看,行贿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节省了资金,但最后的结果是并不能省多少钱。譬如,用几百万元去行贿,虽然当时省了一两千万、数千万,但是事后遗患无穷。对方的子女去国外读书,他或她向你张口了,你支持还是不支持?再有,对方有了这笔巨款后,其生活欲望就开始异化了,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就冒出来了,如果受贿者是一位男人的话,他可能在家庭之外又有了一个‘家’,他的老婆可能也要戴钻戒了,这是额外花的第一波钱。待男的安了新家,女的戴了钻戒,他们在单位就成了出头鸟、众矢之敌,发往各个部门的告状信就出来了,你又得帮他摆平,这是需要额外花的第二波钱。这两波钱再加上起初花出去的钱,其实企业最后也省不了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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