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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标准大讨论(7)

回首1978 作者:童青林


在此期间,杨西光曾两次到中央党校同吴江、孙长江交换过意见。此后,孙长江以胡福明的文章和这次谈话的意见,还有他们自己写的文章为基础进行修改。经过这次修改,文章“质量上有了提高”,而且“对原来的稿子做了不少删削,约一半多段落是重写的,对真理和社会实践作了定义式的简明界说,使逻辑和文字叙述以及定论都更加清楚,更加精确。”此外,文章还举了毛泽东1958年修改《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按语个别提法的例子,“使文章的论据增加了分量”。最后一段写得更加有力,提出要反对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现成条文上,指出共产党人要有责任和胆略,研究生动的实际生活,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这就使现实问题的针对性有了加强”。孙长江在修改时还加了小标题,“使主题和表述更加鲜明”。〔42〕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孙长江,在文章发表6年之后给《光明日报》社和总编辑写了一封信,讲了修改这篇文章的一些情况。他说,1978年3月间,吴江根据胡耀邦的意见,在向中央党校副校长马文瑞汇报后,指定我为《理论动态》写一篇文章,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这时候,《光明日报》也想搞这个问题。杨西光得知上述情况后,请人告诉我,他们有篇同类文章,希望帮着搞。4月中旬,杨西光派人接我到报社,讨论那篇稿子。胡福明在场。4月21日,《光明日报》王强华把胡福明根据大家意见修改后的文章小样送给我,同时也送给了吴江,题目是《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吴江看完小样后,认为文章写得有勇气,但理论和逻辑性较差,叫我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吸收胡文的好意见,题目还用我们原来的。我搞出一个稿子,由吴江修改、补充,然后送给胡耀邦审阅。但他认为,文章“基本上重写了”。〔43〕

孙长江在信中还提到了署名的问题。他说,尽管文章基本上重写,但在落款上还是写了“《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本刊作了修改”。吴江考虑到修改后的文章吸收了人家的稿子,也就表示同意了。但是,后来有人提出,文章实际上已经重写了,整个过程胡福明都没有参加,而且其中有些是领导同志的意见,因此,再用外稿作者的名字已经不恰当了。经过再三斟酌,删去了“作者胡福明”这句话,改为“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修改”。

从以上几位当事人的回忆来看,这篇文章在正式发表之前,经过了几个人的修改。所以,胡福明认为,“这篇文章成为集体创造”。虽然《理论动态》在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将胡福明的名字删掉了,但承认文章由《光明日报》供稿,而《光明日报》提供的稿子就是胡福明的文章。因此,从《光明日报》的角度来说,它认为胡福明就是文章的作者。6年之后,《光明日报》举行了一次优秀理论文章评奖活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被评为特别奖,胡福明作为文章的作者参加了颁奖大会。《光明日报》为此致信吴江、孙长江:“本报最近举行了优秀理论文章评奖活动,并于本月十日举行了授奖大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荣获特别奖,奖金一千元,其中七百元奖给作者胡福明同志,三百元奖给参加文章修改的你们二位……”〔44〕

几位当事人在回忆文章写作与发表的经过时都肯定了胡耀邦的作用。胡福明在他写的回忆文章中说:耀邦同志审定了这篇文章,对文章的发表起了“决定性作用”。〔45〕沈宝祥透露,文章给胡耀邦审阅了两次。一次是在4月底或5月初,另一次就是5月6日。这天下午,胡耀邦把《理论动态》组的成员叫到家里开会。临走前,孙长江来找沈宝祥,让他带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清样。同去的还有冯文彬、吴江、孟凡等。去了之后,沈宝祥把文章的清样交给了胡耀邦,想请他先看一下。胡耀邦接过稿子后埋头看起来。大家在一旁静坐。过了一会儿,胡耀邦看完了,就对大家说,我认为可以了。只是有两处需要修改一下。一处是第6页,原稿写的是:“不断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胡耀邦认为还是不提“新的理论”为好,建议改为“不断作出新的概括,把理论推向前进。”另一处是文章的结尾,胡耀邦提出增加一句“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此时,沈宝祥就坐在椅子上,迅速记下了胡耀邦的意见。第二天,他将记录整理后送给了孙长江。随即,孙长江又对文章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46〕

文章为什么要先拿到《理论动态》上发表,然后由《光明日报》转载?因为,按照常规,发表如此重要的文章必须送审,而一旦送审,肯定通不过。所以,只有在《理论动态》上先发表,第二天再由《光明日报》转载。尽管如此,《光明日报》社的人还是考虑了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第一,《光明日报》可能会撤换一批人,但不至于停刊;第二,相关人员可能当不成编辑了,但也不至于坐牢。〔47〕

5月10日,《理论动态》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第二天,《光明日报》在第一版下半部,以通栏标题发表了这篇文章,并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

文章一开始就指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是早被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解决了的问题。但是这些年来,由于“四人帮”的破坏和他们控制下的舆论工具大量的歪曲宣传,把这个问题搞得混乱不堪。为了深入批判“四人帮”,肃清其流毒和影响,“在这个问题上拨乱反正,十分必要。”文章在引用马克思的一段话后说: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实际,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会实践来检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这是因为,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真理是客观真理,是人的思想对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就不能到主观领域内去寻找,不能到理论领域内去寻找,思想、理论自身不能成为检验自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标准,正如在法律上原告是否属实,不能依他自己的起诉为标准一样。”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必须具有把人的思想和客观世界联系起来的特性,否则就无法检验。人的社会实践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具有把思想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的特性。因此,“正是实践,也只有实践,才能够完成检验真理的任务。科学史上的无数事实,充分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文章还考虑到这样一种情况,即:“有的同志担心,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会削弱理论的意义。”文章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凡是科学的理论,都不会害怕实践的检验。”相反,“只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才能够使伪科学、伪理论现出原形,从而捍卫真正的科学与理论。”这一点,对于澄清被“四人帮”搞得非常混乱的理论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文章有针对性地指出:革命导师“不仅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亲自作出了用实践去检验一切理论包括自己所提出的理论的光辉榜样。”革命导师这种尊重实践的严肃的科学态度,给我们极大的教育。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提出的理论是已经完成了的绝对真理或“顶峰”,可以不受实践检验的;也不认为只要是他们作出的结论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都不能改变;更不要说那些根据个别情况作出的个别论断了。“他们处处时时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理论、论断、指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毫无偏见。他们从不容许别人把他们的言论当做‘圣经’来崇拜。”

文章在结尾提到:当前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认识,去研究,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甚至拿现成的公式去限制、宰割、裁剪无限丰富的飞速发展的革命实践,这种态度是错误的。我们要有共产党人的责任心和胆略,勇于研究生动的实际生活,研究现实的确切事实,在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只有这样,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48〕

10年之后,于光远在他的纪念文章中谈到,“这篇文章一发表,就显示出它的巨大的作用。说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吹起了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思想解放运动的号角,丝毫也没有夸大。这一讨论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意义,已载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史册’。”〔49〕

至于文章发表后所引起的巨大反映,当时很多人,包括当事人在内,都是“没有充分估计到”的。〔50〕以至多年后,孙长江还这样说:现在回过头来看,我始终觉得,这篇文章在理论上、在写作上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一篇文章来讲,是一般的文章。“它只是适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一种斗争的需要,在客观上起了很大的作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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