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夹缝中的“游走”(4)

李立三之谜 作者:李思慎


在解决分配问题上,早在1958年李立三还主张实行工龄津贴的制度。

1958年2月15日,李立三在接见湖北参观团时讲道:“老工人的福利,一点也不能降低,一个钱也不能够减少……所以,我考虑应该采取工龄津贴的办法。过去,有人反对搞工龄津贴,说这不是按劳取酬。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的工资政策上,提出实工龄津贴,李立三是第一个人。

李立三讲了他主张实行工龄津贴的三条理由:“第一,劳动有现在的劳动,有过去的劳动,劳动也有积累。工龄越长,贡献越大,还是按劳取酬。第二,实行这种办法,有鼓舞作用。社会主义制度优待老工人,鼓舞新工人,使工人能够安于本行。社会需要小学教员、勤杂工、低级技术工人,他们都不安心于自己的本行,而这些工种又是社会上不可缺少的,只有稳定,才能提高。要叫他稳定,必须有工龄津贴。第三,这样做,不至于因调整不合理的福利待遇,过多地影响到老工人的收入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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