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7月10日,李立三应薄一波之邀,离开北京颐和园内的“益寿堂”,赶到北戴河去参加《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简称工业七十条)的起草工作。
当时,起草工作由薄一波主持,起草小组成员有李立三、彭涛、王鹤寿、许力群、田家英、谷牧、梅青、郭洪涛、马洪等。根据分工,李立三负责起草原提纲中的第十章群众路线和第十一章党的工作,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干部工作,工会、青年团工作,党的建设等章节。为此,李立三又邀集了原中共中央工业部的几位同志,他们是:当时在中央办公厅工业组的贾步斌、刘明义,国家机关党委的赵海峰,中央组织部的马耀骥,华北局的苏谦益及华北局研究室的李泽、高仲禹和北京市委工业部副部长杨惠杰等参加具体起草工作。此前,李立三在大同煤矿蹲点半年期间,已经组织联合工作团起草了煤峪口矿工作条例六十条,为这次参加起草工作做了充分准备,有了一定的基础。
《工业七十条》的起草,主要是因为自1958年大跃进以来,国营工业企业中原有的规章制度被废弃,存在着严重的无政府状态和党政不分的混乱局面,生产形势已经走入低谷。李立三在发言中多次强调“要看清三分大不好形势”,坚持“不提大搞群众运动”。
7月31日,在分组讨论第十章群众路线时,李立三说:“群众路线一条,要从正面写,不搞高产日、放卫星。大搞群众运动,偏差比较多。所以,要写不应该怎样做,不提大搞群众运动,不提把先进水平变成全社会水平。”“一长制无疑是错的,但是一长制时期的一些规章制度是对的,是适合现代化企业的。我们应当否定一长制忽视党的领导,肯定正确的规章制度。五八年打破了一长制的束缚,群众发动起来了,创造了许多新的形式,这是好的。问题在于对五七年前的全面否定,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敢想敢干发展为蛮干……五七年否定一长制,加强党的领导,对。但出现党委包办代替行政,强迫命令有所发展。党不管党,不做政治思想工作,问题严重,原来的行政一长制变成了书记一专制。不关心工人,生产积极性如何提高?原因何在?上面压任务,高指标。书记睡在炉旁,为什么?也是要任务,要数字,不关心工人。与其受几次批评,不如受一次批评,比如像峰峰煤矿那样……今天必须正视这些问题。不解决,无法发动群众,无法搞生产。”
8月6日,在讨论第三章“责任制度”时,李立三说:“厂长和矿长也有好的,也忙得要死,但他无法负责。因为,他说话不算数,而是书记说了算,是书记在直接指挥生产……在党委直接指挥和管理生产的情况下,厂、矿长无法负责,也不敢负责。因此,搞的很乱。这种乱,不能怪下面……必须肯定一长制时期企业管理有很多好的东西,是符合现代化科学规律的。现在出现的问题是,党委直接管生产,发号施令,党政不分。不要工会,党群不分……企业中,群众运动要搞。但是,不能不回忆这几年的教训,所以,不提大搞(群众运动)。”
“五九年的报告(注:指原中央工业部关于加强企业管理问题向中央写的报告),在庐山会议后,吹掉了。六0年下半年,高指标,压任务,强迫命令,群众路线也不要了。不是行政的强迫命令,而是党委的强迫命令,脱离群众。五九年问题很严重,直到现在,不但没有改善,而且有发展。
“要正确总结几年来的经验。要看到两方面,正确估计这几年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也要看到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党把自己的领导降低到行政的地位,瞎指挥。对一长制的全面否定,对规章制度的全面否定,只强调思想解放、破除迷信,是走向另一个片面性,造成有章不循和无章可循。
“责任制怎样才能建立呢?……是不是要提政治挂帅几个字呢?要进一步考虑。在企业里,最大的政治就是生产。生产好就是政治好。职工评级主要是看其生产表现,不能单纯强调政治。在工交企业中,党支部的任务就是保证生产。”
邓小平专程从庐山赶到北戴河,于8月11日主持召开《工业七十条》起草定稿会议。李立三特别叮嘱秘书,对会议讨论的意见,特别是小平同志的指示,一定要详细记录,以便会后好进一步修改。秘书是按他的要求做了的。可惜的是全部记录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中央三办李立三专案组给烧掉了,没有保存下来。
邓小平在北戴河主持起草小组讨论定稿后,把“草案”带到庐山,又多次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讨论修改,最后才形成了提交8月23日由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进行讨论的正式草案。9月5日会议正式通过,9月16日向全国公布。这个条例全面地、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工业企业方面的经验教训,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些指导原则。
《工业七十条》的公布和试行,对于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恢复和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生产水平,起了重大作用。经过一系列的工作,由于“大跃进”运动所造成的企业管理混乱的局面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经济效果有了明显的提高,我国工业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重新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