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是建立特务内部的监察制度,用特务监视特务。早在毛人凤负责西北情报工作时期,他就不断向戴笠汇报周伟龙和马志超的行动,使戴笠对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有了解。特务处升格为军统局后,机构扩大了几十倍,人员上升到1000多人,要监察的对象急剧增多。特别在抗战时期,各特务站的特务分开工作,在沦陷区的老牌特务往往不听指挥,自做主张,甚至暗中和日本人勾结。如何加强对这批杀人魔王的控制,戴笠是煞费苦心,可是收效不大。毛人凤针对这种情况,发明了秘密督察制度。
秘密督察分为内外两种:对外的办法是安排江山籍的特务,分插到各外勤单位,挂一个职务不大的官。让他们在暗中监视本单位的特务工作,一旦发现有人搞越轨活动,直接向老板报告。为了让这种监视行之有效,他又派江山籍的特务担任译电部门的工作。这样一来,军统局本部给所有外勤单位的指示,以及从重庆外各外勤单位的情报,基本上都从江山人的手上过,一旦发现有举报的内容,戴笠就能迅速知道,采取行动。
对内的督察制度叫“周督察制度”,即在军统局本部机关内,以科室为单位,每个人轮流担任一周的秘密督察,以监视和举报本单位的“违法”行为,附带着也关照其他部门,随时密报督察室。“秘密督察”的项目五花八门,小到迟到早退,大到失职泄密,“反动言行”等。
通过内外两种督察制度的实施,军统局内部人人自危,气氛紧张起来,谁都害怕自己被检举,又都不敢不检举别人。
第三个方面是从“关心职员生活”着手,建立良好的“家风”。如果说前两个是一明一暗,透着肃杀之气的硬手段的话,那么这个方面却是和风细雨的软招数。毛人凤觉得“治家”之法,应该恩威并施。